解读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局长 田向东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更好地发挥西寨水库的综合效益,结合水库周边的用水需求变化, 2021年11月19日,经管委研究同意,管委办公室公布西寨水库退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青西新管办发〔2021〕44号)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2021 年12 月10 日,经城管领域工作专题会议(西海岸新区政务专报第684 期)研究,同意撤销西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文件依据
根据《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令212号)和《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公布西寨水库退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21〕44号有关规定。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各大功能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本通知自2021年12月22日起实施,长期有效。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22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