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令 212 号)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用饮水安全,经管委研究同意,决定撤销西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0.257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1.711平方千米。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2021年12月22日
文件下载查阅(PDF格式):2021047(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撤销西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pdf
文件下载查阅(DOC格式):2021047(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撤销西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