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讲话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金融支持服务体系,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们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实施意见》。根据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于2019年3月8日前,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机关西部办公中心3号楼908房间
联系人:王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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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讲话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金融支持服务体系,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扶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发挥政府专项基金撬动功能。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进一步吸引社会投资方对西海岸新区新旧动能转换项目或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创新型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进行投资,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发挥好5000万元风险补偿基金作用,为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业务提供风险分担。落实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多发放300万元贷款,并提供政策性担保或给予贷款金额最高1.5%的担保费撬动市场化担保。(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营经济发展局、人民银行黄岛支行)
(二)着力推广信用融资模式试点。落实《关于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试点实施意见》,建立政府、征信服务机构、银行机构、担保公司四方协作、风险共担的信用融资模式。落实“无还本”续贷模式,督促银行机构建立无还本续贷企业名单,根据企业用款需求提前开展贷款审查和评审,实现贷款到期后无缝续贷。大力推广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银税互动”、应收账款融资和动产抵质押融资等创新业务,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黄岛支行)
(三)做好上市辅导扩大直接融资。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四上”企业改制成规范化股份公司的,由市区两级财政共担发放补助20万元;股改过程中实现股权融资的,按照融资金额的2%再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上市公司和重点拟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实行“绿色通道”,相关工作手续办理纳入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办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过程中,因重大资产划转产生的地方经济贡献全额奖励给上市挂牌主体企业。(责任单位: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二、强化融资服务基础建设,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能力
(四)强化金企对接工作。大力推广“金企通”服务平台,实现银企常态化对接。引进培育企业征信服务机构,依托大数据技术,降低金融机构营销和贷前调查的难度,提高审批效率。对优质企业、项目,可组织开展专项金企对接活动,集中性、针对性解决金融需求。积极搭桥向基金推介区内有潜力、成长型的民营企业,定期举办路演活动,便利基金投放和企业融资。(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区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黄岛支行负责)
(五)完善信息服务平台。探索通过信息化、大数据和区块链等科技手段,深化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汇集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等信息,构建大数据共享和服务平台,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互联互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人民银行黄岛支行)
(六)加快金融资源集聚。依托国际金融中心等载体建设,加大金融业招商力度,加快集聚各类金融业态,丰富金融服务体系,扩大金融供给。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支持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减少反担保等要求,对优质民营企业可取消反担保。支持银行机构紧抓国家级新区发展契机,积极向上争取升格,已升格银行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信贷审批权限下放,提升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海洋高新区管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黄岛支行)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着力提升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的积极性
(七)强化政府引导。建立对银行机构的考核体系,将银行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情况、纳税情况、不良率等纳入考核体系。政府性资金在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时,在符合现行政策条件下,将各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户数、贷款余额、贷款利率等作为重点综合评定的因素。(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人民银行黄岛支行)
(八)支持银行机构完善考核制度。鼓励银行机构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对生产经营正常、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稳贷、续贷,不盲目抽贷、压贷,对授信中出现设置歧视性要求、附加以贷转存等不合理条件、强行返点等行为的,对银行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报上级银行。(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黄岛支行、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疏通民营企业发展堵点,着力提升民营企业融资环境。
(九)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着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经营自由度。(责任单位:优化营商环境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十)强化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和企业征信数据库的建设,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强化企业信息归集和应用,不断提升企业信息透明度和真实度,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关制度,强化信用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引领社会诚信建设,优化西海岸新区信用环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
(十一)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突出预防,提前介入,强化风险预警和监测,尽可能将风险化解于萌芽状态。有效化解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将产品有市场、发展前景好,但具有短期流动性困难的上市公司和公司治理规范的民营大中型企业纳入纾困名单,探索成立纾困基金,对纾困名单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予以必要救助。发挥债权银行联席会议制度功能,加强工作联动,以银行和企业为主体,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不良贷款化解。(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法院、区财政局、区民营经济发展局、人民银行黄岛支行)
(十二)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以及各大功能区、各镇街、各指挥部以及各领导小组办公室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做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清欠专班办公室牵头,专班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
(十三)妥善解决企业上市历史遗留问题。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集中力量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产等历史遗留问题,增加民营企业有效抵押资产和担保措施。(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开发区消防大队、黄岛消防大队、各大功能区管委、各镇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讲话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金融支持服务体系,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扶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融资服务基础建设,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能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着力提升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的积极性;疏通民营企业发展堵点,着力提升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全面提升民营企业融资的可得性,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第(十)条:责任单位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改为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以上建议我局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