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为落实国家关于绿色发展价格政策,倒逼整治类工业企业加快转型或退出,加快新区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青西新管发〔2018〕97号),西海岸新区发展改革局研究起草了《新区“亩均论英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实行资源要素价格差别化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9年5月2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讯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369号617室,区发展和改革局 邮编266555
2、联系人:闫翠丽
3、联系电话:86988517
4、电子邮箱:hdwj8517@163.com;
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27日
新区“亩均论英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实行资源要素价格差别化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一、基本原则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绿色发展价格政策,比照国家淘汰类工艺或设备标准,以用电、用水、用气和排污等差别化资源要素价格政策改革为重点,倒逼整治类工业企业加快转型或退出。
二、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标准
1.电价
争取省、市发展改革委支持,第一年评为D类的工业企业执行限制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每千瓦时加价0.10元;连续三年评为D类的工业企业,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每千瓦时加价0.30元(以省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2.水价
第一年评为D类的工业企业,供水价格每立方米加价1元,超定额用水50%部分按基本水价的2倍加收,超定额用水50%以上部分按基本水价的3倍加收;连续三年评为D类的工业企业,供水价格每立方米加价2元,超定额用水50%部分按基本水价的3倍加收,超定额用水50%以上部分按基本水价的4倍加收。
3.污水处理费
第一年评为D类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加收50%;连续三年评为D类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加收1倍。
4. 管道天然气价格
第一年评为D类的工业企业,气价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30元;连续三年评为D类的工业企业,气价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60元。
三、相关事项
1.新区实行资源要素价格差别化政策自“亩均论英雄”企业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后的次月起执行。
2.执行加价期间,企业不得办理水表、气表、电表更名、过户等相关业务。
3. 差别化价格政策增加的资金由供给企业负责征收,全额上缴新区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支持产业、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提出,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完善差别化电价。新区出台的《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据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改革,促进“整治类”企业加快转型。
二、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鲁发改价格〔2018〕1428号)和《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青西新管发[2018]97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第二条 西海岸新区“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D类的工业企业。
(二)价格标准
1.水价
第一年评为D类的工业企业,供水价格每立方米加价1.00元,超定额用水50%部分按基本水价的2倍加收,超定额用水50%以上部分按基本水价的3倍加收;连续三年评为D类的工业企业,供水价格每立方米加价2元,超定额用水50%部分按基本水价的3倍加收,超定额用水50%以上部分按基本水价的4倍加收。
2.污水处理费
第一年评为D类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加收50%;连续三年评为D类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加收1倍。
3.管道天然气价格
第一年评为D类的工业企业,气价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30元;连续三年评为D类的工业企业,气价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60元。
部门专家意见:
工信局和交通局提出鉴于物流业企业对资源要素消耗量较少,建议暂不实施差别化价格。
青岛理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徐效国律师和石油大学田国兴教授建议增加差别化价格的实施期限。
企业代表意见:
参加座谈的工业企业均对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表示赞同。参会物流业企业表示企业资源要素消耗量少,实施差异化价格对物流企业影响较小,因此对该方案无意见。
社会公众意见:
市民反映该政策有利于推进新区产业升级,有利于新区发展,建议尽快推行;
以上四条意见均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