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工作任务,落实统筹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相关要求,促进军地科技资源统筹融合、科研设施共建共用,我们研究起草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军地重大实验设施和设备设施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件、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9年1月1日前向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369号235房间
联系人:房明
联系电话:85161795
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1日
《办法》主要分为总则、协调机制、信息报送与披露、共享承诺与服务要求、共享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附则共六部分内容,有效期为三年。
(一)总则。阐述了《办法》制定的背景及目的,并进一步明确了“管理单位”、“用户”的定义,规定了重大实验设施和设备设施资源的价值区间。
(二)协调机制。通过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军地重大实验设施和设备设施共享机制、民口创新平台靠前保障机制以及军地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搭建双向开放共享的桥梁。
(三)信息报送与披露。建立军地重大实验设施和设备设施等资源共享情况披露制度。每年度将重大实验设施和设备设施加入共享服务平台及其共享情况进行披露。
(四)共享承诺与服务要求。规定了“管理单位”与“用户”之间须签订共享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知识产权归属、保密要求、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事项。
(五)共享激励与约束机制。为进一步发挥共享平台作用,促进和激励“管理单位”和“用户”使用平台进行研发活动,对“管理单位”和“用户”按照重大实验设施和设备设施实际使用情况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其中,对管理单位的补贴标准为当年实际发生检验测试费用的10%,同一单位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对企业用户的补贴标准为当年实际发生检验测试费用的10%,同一企业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管理单位及企业用户的年度补贴金额需经专家审核评议后,由区工信和财政部门确认并向社会公示,列入下一年度预算并拨付到位。
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军地重大实验设施和设备设施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制定说明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工作任务,落实统筹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相关要求,高水平推进青岛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加快构建以海洋科技军民融合为特色的一体化协同创新体系,促进军地科技资源统筹融合、科研设施共建共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协同创新能力。
二、 法律依据
根据《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和军队重大试验设施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青岛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 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分为总则、协调机制、信息报送与披露、共享承诺与服务要求、共享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附则共六部分内容,有效期为三年。
(一)总则。阐述了《办法》制定的背景及目的,并进一步明确了“管理单位”、“用户”的定义,规定了重大实验设施和设备设施资源的价值区间。
(二)协调机制。通过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军地重大实验设施和设备设施共享机制、民口创新平台靠前保障机制以及军地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搭建双向开放共享的桥梁。
(三)信息报送与披露。建立军地重大实验设施和设备设施等资源共享情况披露制度。每年度将重大实验设施和设备设施加入共享服务平台及其共享情况进行披露。
(四)共享承诺与服务要求。规定了“管理单位”与“用户”之间须签订共享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知识产权归属、保密要求、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事项。
(五)共享激励与约束机制。为进一步发挥共享平台作用,促进和激励“管理单位”和“用户”使用平台进行研发活动,对“管理单位”和“用户”按照重大实验设施和设备设施实际使用情况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其中,对管理单位的补贴标准为当年实际发生检验测试费用的10%,同一单位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对企业用户的补贴标准为当年实际发生检验测试费用的10%,同一企业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管理单位及企业用户的年度补贴金额需经专家审核评议后,由区科技和财政部门确认并向社会公示,列入下一年度科技预算并拨付到位。
四、制定过程
该《办法》制定过程中,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提出并细化了协调机制、信息报送及披露、共享激励机制等条目,并先后征求了社会公众以及区融合办、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意见建议。
青岛华海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建议对“企业用户”是千帆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补贴标准适当提高。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建议管理单位的特殊仪器可适当放宽人民币20万元的原值要求.
以上两条建议均已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