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青岛新奥胶南燃气有限公司、青岛新奥能源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青岛泰达燃气有限公司、青岛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游天然气企业供应我区天然气价格变化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西海岸新区非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调整西海岸新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海岸新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40元/立方米,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仍执行3.64元/立方米。
二、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执行临时价格的通知》同时废止。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西海岸新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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