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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 索引号 005175002000200202100042
  • 成文日期 2021-01-20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发布日期 2021-01-20
  • 政策咨询部门 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 生效日期 2021-01-20
  •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5161827
  • 失效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青西新管办字〔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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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区属有关国有企业,驻区有关单位:

      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责任分解方案已经第2次新区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是政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区人民的庄严承诺。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及早谋划,尽早完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责任单位要围绕确定事项,原则上按照11月份全部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求,逐项制定每月推进计划,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迅速部署推进。各事项牵头单位负责汇总各配合单位推进计划,涉及多个部门分别办理的,由各责任单位分别拟订推进计划,填写完善《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月度推进计划表》(附件2),并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按要求将其电子版及领导签字扫描件通过“政务督查”系统反馈至“政务督查四科”。

      三、各牵头单位要担当作为,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按牵头单位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对因配合单位原因造成推进滞后、未完成目标任务、提报不及时等情况的,管委督查室将根据牵头单位意见给予处理。  

      四、管委督查室将对照推进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每月对责任单位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区办实事项目将单独督办),在全区集中通报结果,每季度向管委主任办公会做专题报告,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亮灯警告和挂牌督办,督促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推进滞后的单位将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问题严重、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或多次出现问题的单位,将问题事项移交区协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中积极推进、提前完成任务目标等表现优异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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