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命脉。然而由于企业责任人安全意识淡薄、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常常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类案件发生。近日,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类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涉案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提出了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2019年12月12日,在西海岸新区某公司车间内,李某在操作压力机时,因横向连接螺栓断裂造成设备倒塌,导致李某被砸,经抢救无效死亡。韩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对压力机未按照要求进行地脚螺栓固定的安全隐患失察,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致一人死亡,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事故发生后,韩某第一时间组织抢救,三天内赔偿对方80万元,另有10万元保险赔偿,被害人家属表示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韩某免于刑事处罚。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企业情况,2021年7月12日,检察官侯俊冰实地走访了该公司,认真查看了公司生产车间、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详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员工情况、纳税情况、安全生产岗位分工和职责落实情况,交流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发展规划前景,重申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指明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
为确保案件公开公正办理,区检察院就该案组织公开审查听证。各方按照程序汇报事实证据和情节、陈述意见及理由依据,本着宽严相济和服务壮大民营经济的原则,在疫情防控压力和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多重困难的情况下,大家一致同意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安全生产,消除隐患才是根本。公开听证后,检察官从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向该公司提出强化组织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强化现场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强化过程管理夯实安全保障的检察建议,助力企业进行安全隐患预防整治,助推企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