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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刘少旭)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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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旭因保管不善,将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23942证书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少旭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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