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3日,我局受理了青岛西海岸市政新能源热力有限公司青岛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水源供能2号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拟依法办理。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前,向社会公示。
一、建设地点: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滨海街道三沙路与宅科路交叉口东南侧500m处
二、建设单位:青岛西海岸市政新能源热力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
青岛西海岸市政新能源热力有限公司青岛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水源供能2号站要在高峪河设置1处入河排污口,排污口中心坐标为东经120.027060°,北纬35.764684°。本项目冬季排入高峪河废水总排放量为4576.092万吨/年(32.23万吨/天),夏季排入高峪河废水总排放量为2421.624万吨/年(26.32万吨/天),排放方式为夏季、冬季连续排放,污染物为温升、温降。项目配套排水管线起点由能源站接出,主管径为DN1200(长547.5米),排水管线于高峪河左岸入河,入河前设消能井进行消能,最终排海。排水水质氨氮的排放浓度≤5mg/L、总氮的排放浓度≤15mg/L、总磷的排放浓度≤0.5mg/L、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浓度≤50mg/L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25)中表1和表2一级标准;温升、温降分别为≤9℃、≤5℃,满足《海水冷却水排放要求》(GB/T39361-2020)的限值标准。入河排污口建成后,各排污口的排水规模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如下:夏季尾水排放量<2421.624万吨/年;冬季尾水排放量<4576.092万吨/年。氨氮的排放量≤349.89吨/年、总氮的排放浓度≤1049.66吨/年、总磷的排放浓度≤34.99吨/年、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浓度≤3498.9吨/年。
按照有关规定,青岛西海岸市政新能源热力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海洋大学,编制了《青岛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水源供能2号能源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为审批部门审批入河排污口以及建设单位合理设置入河排污口提供科学依据。
如认为该项目涉及您的重大利益,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如公众对该项目的行政许可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四、公示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紫金山路38号
联系电话:0532-86989851;邮编:2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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