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驻区高校和社会组织:
为全面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建设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队伍,提升全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现面向有关单位选聘新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将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等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机关干部或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管理人员中选聘。
二、申请条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二)学术类专家应在教学、研究机构或其他领域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且从事稳评领域研究满3年。能够掌握稳评领域或行业的工作特点,熟悉稳评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理论、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在稳评领域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三)行业类专家由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交通、审计、住建、农业、水利、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市场监管、工信、文旅、民政(含登记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电力等国家机关和行政、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和突出专业特长的人员构成;应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所处行业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四)信访维稳类专家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检监察、政法、法院、公安、司法、信访、退役等部门和社会力量中具有丰富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经验、群众工作经验或信访工作经验的人员构成;应从事信访维稳工作满3年以上,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法律法学类专家由政法机关、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律司法工作、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构成;应从事法律法学工作满3年以上,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六)社会科学类专家由热爱法律、维稳、调解、公益事业并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当地民情民俗民风,具有前瞻性视野和较为渊博的学识,判断事物发展规律精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管理人员。
(七)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自愿接受工委政法委的监督管理。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较重的行政处罚。
三、选聘程序
专家库人员选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工委政法委根据专家库建设需要,发布征集选聘专家库成员公告,依据“严格准入、分类建库、分级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有序开展专家库人员选聘工作。
(二)入库申请。申请人员填写《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提交工委政法委。
(三)资格审核。工委政法委负责审核专家库人员入库申请资料,并遴选拟入库专家人选。
(四)公示。工委政法委将拟入库专家在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专家有异议的,由工委政法委进行调查核实,决定是否选聘。
(五)颁发聘书。专家库成员实行聘任制。工委政法委根据公示情况,向入库专家颁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聘书》,聘期为3年,到期后自动解聘。聘期结束后,无资格终止和解聘情形的人员,可以再次申请入库。
四、选聘方式
符合条件的专家本人自愿如实填写《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申请表》,于7月17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印证材料扫描版发送至邮箱qxwpjgk@163.com。我委将综合研究专家相关领域资质和成就,择优确定入库专家。
五、专家管理
我委将遵循“严格准入、分类建库、分级管理、统筹使用”
的原则,动态管理专家库规模、构成。进入专家库的专家,予以印发通知并颁发聘书。专家库成员需参加工委政法委组织的交流研讨或专题培训活动,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规和政策,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中共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政法委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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