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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6-15 来源 : 区民营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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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功能区相关部门,各镇街、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3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现组织开展2023年青岛市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为在西海岸新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青岛自贸片区注册企业通过自贸片区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型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二)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两年(自2021年1月1日起)取得授权专利10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2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自2021年1月1日起)取得软件著作权15项以上。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机构上年度(2022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五)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一)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二)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申报方式

(一)企业在线申报。在“青岛政策通”平台(https://zccx.qingdao.gov.cn/pcSite/index.html)开设青岛市 “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窗口,企业登录系统申报,线上填写《2023年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申报系统将于6月15日9:00起开放,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7:00,逾期线上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二)区市初审推荐。西海岸新区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初审工作,对照佐证材料对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指标要求进行初审核实,初审中对企业填报失误项,允许企业予以修改。同时,对申报企业近两年以来是否存在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和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情况,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函询查证有关情况,函询查证结果体现在报送的正式推荐文件中,并于7月10日17:00前完成网上推荐。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大功能区相关部门,各镇街、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通知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在线申报。各申报企业要保证佐证材料扫描件清晰可辨识;对相同类型较多的佐证材料,按年份倒序排列,并列出目录清单;注意填写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要相互对应,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无法相互印证的视为无效数据。

(二)奖励与支持政策:

1.认定的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可参与申报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2.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在“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指标中得4分。

3.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可直接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如继续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在“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指标中得8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

2.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4.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企业被依法终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88151066。

邮箱:qyfz9022@126.com。

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庐山路6号瑞源大厦2303室

“青岛政策通”技术支持:85017188

附件:

    1.2023年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doc

    2.2023年青岛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汇总表.doc



西海岸新区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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