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制定发展规划,搞好市场监管。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并报告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情况。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计划生育、特色小镇建设等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
(四)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五)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黄岛区海青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8个,包括:
1、黄岛区海青镇人民政府
2、黄岛区海青镇财政所
3、黄岛区海青镇经管统计服务中心
4、黄岛区海青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黄岛区海青镇农业服务中心
6、黄岛区海青镇经济贸易服务中心
7、黄岛区海青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8、黄岛区海青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情况
黄岛区海青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单位共有行政编制人员32人,事业编制人员26人,工勤人员9人,大学生村官4人,改革分流人员17人,长期聘用人员112人,公共服务协管员11人。离退休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黄岛区海青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收入预算10930.0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760.00万元,占98.44%;政府性基金收入170.00万元,占1.56%。
二、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黄岛区海青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支出预算10930.0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855.00万元,占支出预算44.4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38.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5.00万元。
2、专项资金6075.00万元,占支出预算55.58%。
三、2018年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黄岛区海青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8.00万元,比上年减少33.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6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和职工班车费。比上年度或减少23.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单位保留公务用车减少。
公务接待费预算8.0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比上年度减少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另外,2018年安排培训费预算49.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安全生产等各项培训费用。会议费预算51.00万元,主要用于特色小镇建设观摩等各项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1)办公及印刷费:95.00万元;
(2)咨询手续租赁费33.00万元;
(3)水电费:80.00万元;
(4)邮电费:26.00万元;
(5)物业管理费:14.00万元;
(6)差旅费:27.00万元;
(7)维修(护)费:404.00万元;
(8)会议费:51.00万元;
(9)培训费:49.00万元;
(10)公务接待费:8.00万元;
(11)专用材料费:6.00万元;
(12)劳务费:122.00万元;
(13)工会经费:28.00万元;
(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万元;
(15)其他交通费用:98.00万元;
(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9.00万元;
(17)办公设备购置:92.00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资产情况表 | |||||||
2017年度 | 金额单位:元 | ||||||
项 目 | 行次 | 数量 | 价值 | ||||
年初数 | 年末数 | 年初数 | 年末数 | ||||
栏 次 | 1 | 2 | 3 | 4 | |||
资产总额 | 1 | — | — | 28,565,977.82 | 30,047,115.66 | ||
一、流动资产 | 2 | — | — | 16,964,587.39 | 7,483,141.51 | ||
二、固定资产 | 3 | — | — | 11,601,390.43 | 22,563,974.15 | ||
(一)房屋(平方米) | 4 | 7,162.00 | 7,012.00 | 5,824,991.66 | 5,528,379.20 | ||
(二)车辆(台、辆) | 5 | 8 | 5 | 909,451.63 | 803,720.30 | ||
(三)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 | 6 | ||||||
其中: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 7 | ||||||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 8 | ||||||
(四)其他固定资产 | 9 | — | — | 4,866,947.14 | 16,231,874.65 |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10 | — | — | ||||
三、长期投资 | 11 | — | — | ||||
四、在建工程 | 12 | — | — | ||||
五、无形资产 | 13 | — | — | ||||
减:累计摊销 | 14 | — | — | ||||
六、其他资产 | 15 | — | — | ||||
二、部门出台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1、《海青镇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2、《海青镇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3、《海青镇农村财务管理办法》;
4、《海青镇关于机关单位差旅费及职工上下班交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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