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咨询热线:区文化和旅游局,0532—87193078
《青岛市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青文旅发〔2023〕71号) http://www.qingdao.gov.cn/zwgk/xxgk/whly/gkml/gwfg/202411/t20241118_8586756.shtml
第十三条:全力构筑大型演出、音乐节会集聚地
1.支持标准
全力构筑大型演出、音乐节会集聚地,对在我市举办的大型演出、音乐节会,单场售票3000张以上的,每场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单场售票8000张以上的,每场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
2.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应为在青岛举办大型演出、音乐节会的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具备文旅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的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公安部门出具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批准许可。
②申报企业须自觉抵制违法失德艺人和违法失德行为,无意识形态问题。在演出经营活动中,无天价演出酬劳、“阴阳合同”等问题,规模业态、服务规范、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具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
③该项目结束后,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④演出单场售票3000张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