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拿地即开工3.0”?
一般房屋建筑类项目拿地后,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协助项目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6个主要事项,确保项目第一时间开工。同时,企业可自选办理水电气暖报装、建筑垃圾处置、消防设计审查等12个“菜单”事项。对于具备条件的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用房,通过“模拟审批”“分部分、分功能单体审批”,实现工业项目用地立项、工程规划、施工许可三阶段“同步办理”。
“拿地即开工3.0”适用范围
西海岸新区范围内的一般房屋建筑类项目。涉及化学或生物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等影响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社会稳定,以及位于生态保护红线、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和特殊建设工程除外。
申请地点
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建设项目受理专窗、各大功能区、泊里镇工程建设受理专窗。
咨询电话
0532-85167023 053285162159
申请条件
(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确定,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2)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3)已完成招拍挂,签订《出让成交确认书》,按照要求缴纳土地款,完成契税、印花税申报缴纳。
(4)已设计总平面图和厂房效果图和厂房施工图纸。
(5)完成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6)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已经依法确定监理、施工单位;有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
(7)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有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的相关图纸;完成勘察设计并依法确定监理、施工单位;有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
一般房屋建筑类项目需满足上述第(1)(2)(7)项条件;
带方案出让的工业项目需满足上述第(1)(2)(3)(6)项条件;
工业“标准地”项目需满足上述第(1)(2)(3)(5)(6)项条件;
工业厂房、物流仓储用房项目需满足上述第(1)(2)(3)(4)(6)项条件。
“拿地即开工3.0”审批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