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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青黄发改【2022】3号)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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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
序号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依据 对应省级部门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责任科室
1 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建设方案落实情况;节能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节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能效水平落实情况;能源消费总量落实情况;其他相关内容 建设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11月第44号)第十二条。 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县级节能审查主管部门 资源环境科
2 对已开工企业投资核准项目的行政检查 对已开工企业投资核准项目的行政检查 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需要变更已核准建设地点或者对已核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延期开工建设手续;是否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 企业投资核准项目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已完成首次现场核查项目),每年抽查1次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1月第14号)第八条。 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固定资产投资科会同经贸与改革科、高技术与外资科、工业科、社会事业科、能源管理科、电力科、油气服务科、工程咨询科、资本合作科
3 对已开工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的行政检查 对已开工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的行政检查 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是否属于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是否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 企业投资备案项目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已开工项目),每年抽查1次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1月第14号)第十六条。 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固定资产投资科会同经贸与改革科、高技术与外资科、工业科、社会事业科、能源管理科、电力科、油气服务科、工程咨询科、资本合作科
4 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和招标投标监督检查 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概算总投资等内容进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否合法合规等 政府投资项目 一般检查事项 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1.《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2019年4月第712号)第二十七条。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5年5月通过)第四条。
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固定资产投资科、工程咨询科、资本合作科
5 油气管道保护行政检查 油气管道保护检查 对管道企业依法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10%,每年抽查1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五条。
2.《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省能源局 省、市、县级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管道保护科
6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检查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检查 各市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电力设施产权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2010年11月通过)第四十二条。 省能源局 省、市、县级电力行政管理部门 电力科
7 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 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 1.粮食收购企业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情况。
2.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情况。
3.粮食收购企业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
4.粮食收购企业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
5.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收购政策情况。
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7.承储企业在粮食销售出库过程中是否掺杂使假。
8.承储企业是否向买方额外索要收取其他费用问题。
9.承储企业是否不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交割。
10.承储企业是否设置障碍或以各种借口拖延阻挠出库等。
11.买方企业是否执行政策规定、交易规则,是否违背诚信、歪曲事实导致出库纠纷及违约、毁约等。
12.其他政策性粮食任务执行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2月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十八条。
2.《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条。
省粮食和储备局 省、市、县级粮食和储备部门 粮食中心应急物资调度科
8 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 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 1.执行地方储备粮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情况。
2.地方储备粮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3.地方储备粮库存质量安全。
4.地方储备粮储存安全情况。
5.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仓库条件情况。
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06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第五条、第三十条。 省粮食和储备局 省、市、县级粮食和储备部门 粮食中心应急物资调度科
9 粮食库存检查 粮食库存检查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
3.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
4.企业安全储粮等情况。
5.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
6.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2月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十八条。
2.《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五条。
3.《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2016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第四条。
4.《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条。
省粮食和储备局 省、市、县级粮食和储备部门 粮食中心应急物资调度科
10 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 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 1.粮食收购者备案情况。
2.粮食收购者执行质量标准情况。
3.粮食收购者支付售粮款情况。
4.粮食经营者建立台账和报送统计数据情况。
5.陈粮出库进行质量鉴定情况。
6.粮食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情况。
7.粮食经营者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情况。
8.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企业、
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2月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十八条。
2.《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第五条。
3.《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2016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第四条。
4.《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第三条。
省粮食和储备局 省、市、县级粮食和储备部门 粮食中心应急物资调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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