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西海岸新区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 抽查领域 | 联合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 时间 |
检查 方式 |
检查部门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
| 1 |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 1.宾馆、旅店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3.宾馆、旅店取得卫生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4.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5.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
各类宾馆、旅店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5月-10月 | 现场检查 | 发起 | 黄岛公安部门 | / |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 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重点开展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四实”(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制度,重点是检查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
| 2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 保安服务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5月-10月 | 现场检查 | 发起 | 黄岛公安部门 |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 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保安培训教学情况。 |
| 3 | 爆破作业单位抽查 | 1.民用爆炸物品储存情况的检查 2.爆破作业单位有关制度情况的检查 3.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的检查 |
爆破作业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5月-10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发起 | 黄岛公安部门 | / | 1.民用爆炸物品储存情况的检查 2.爆破作业单位有关制度情况的检查 3.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的检查 |
落实出入库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以及库房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情况;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安全教育、流向登记等制度情况;《爆破安全规程》等要求的现场安全作业措施情况。 |
| 4 | 劳动用工监管 |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法检查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5月-11月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黑中介与非法用工情况检查;精神控制类有害培训活动情况和重点人员底数。 |
| 5 | 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 |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三废”管理情况的检查 | Ⅲ类以上放射源、Ⅱ类以上射线装置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应用等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100% | 5月-11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 | 放射源储存场所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
| 6 |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 物业服务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5月-7月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 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及保安员管理情况。 |
| 7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5月-9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 |
| 8 |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 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检查 | 网约车平台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5月-10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等 | 网约车平台公司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 |
| 9 |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 道路运输旅游客运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1次 | 5月-9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交警、车管所) | / |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 抽查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资格、车辆是否按照规定参加检验、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存在车辆应报废未报废问题。 |
| 10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5月-9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 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 |
| 11 | 汽车市场监管 | 二手车市场监管 | 二手车交易市场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 5月-11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二手车市场监管 | 检查二手车市场登记服务站是否按规定办理车管业务。 |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30%;抽查1次 | 5月-11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情况。 | ||
| 13 | 成品油流通领域检查 | 加油站经营监督检查 | 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 | 一般检查事项 | 市县根据监管实际确定 | 市县根据监管实际确定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加油站经营监督检查 | 散装汽油销售管控规定执行情况。 |
| 14 | 娱乐场所经营情况抽查 | 娱乐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依法经营情况的检查 | 文化娱乐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 | 5月-10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娱乐场所经营情况抽查 |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
| 15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检查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情况检查(包括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取得、标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 | 5月-10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 |
| 16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 1.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 | 5月-10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 演出举办单位是否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公安部门核准的观众数量、划定的观众区域印制和出售门票。 |
| 17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 | 5月-10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 |
| 18 |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专项抽查 |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专项抽查 | 一、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1次 | 5月-11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备案)的监督检查 |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专项抽查 | 抽查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许可(备案)的执行情况。 |
| 19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 | 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的行政检查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低于30%,抽查1次 | 5月-11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办理情况。 |
| 20 | 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1.机动车安全排放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2.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3.机动车综合排放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机动车检验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7.7%,抽查1次 | 5月-10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检查是否存在对未经检验、替检、擅自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等检验机动车出具虚假检验检结果的违法行为;是否为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 |
| 21 | 对典当行的监督检查 | 1.对典当行公司治理情况的检查 2.对典当行公司出资融资情况的检查 3.对典当行公司经营情况的检查 |
取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颁发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 5月-11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对典当行的治安检查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情况;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治安、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及标准;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 |
| 22 | 油气管道保护检查 | 对管道企业未依法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的行政检查 | 管道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30%,抽查1次 | 5月-10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油气管道保护检查 | 关键时间节点、重大活动和重点部位的安保工作落实情况;安防标准达标工作推进情况;管道周边治安防控情况,重点是管道沿线两侧各2公里范围内的院落、厂房和种植大棚等场所排查整治情况;油区治安重点地区整治,以及打击打孔盗油等违法犯罪情况。 |
| 23 | 消防安全监督抽查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2% | 5月-11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九小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
| 24 | 消防安全监督抽查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2% | 5月-11月 | 现场检查 | 配合 | 公安部门 | /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九小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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