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科室、单位:
为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关于加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并提报相关情况的通知》(青西双随机办函〔2020〕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部署,推进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快推进2020年度全区水产品质量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坚持“依法监管、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切实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省市区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频次等。
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积极与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结合我局监管工作每年度至少开展或参与一次部门联合抽查。
(二)健全随机抽查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根据监管工作实际,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建立实时更新的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全部被监管主体,纳入名录库的信息包括行政相对人基本信息、在本部门的办件事项等内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列明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单位、性别、执法证号、执法岗位、专业技能或资格资质证件取得情况等。对随机抽查的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维护、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检查对象齐全、检查人员合格。
开展随机抽查应当根据抽查内容,通过摇号等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并重新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在采取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当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当提高抽查频次。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和工作台账归集,并在对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对需要经过检验检测的,应当在检验检测结果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相关科室、单位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的学习,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落实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切实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公平、有效、透明。
(三)加强宣传培训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意识,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附件: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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