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财政局
关于2022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2019年3月财政部令第98号修订),青岛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财会[2022]6号)等规定要求,我们对33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青岛西海岸新区范围内有代理记账机构235家,代理记账管理系统备案的为231家,按类型分:有限责任公司229家,普通合伙企业1家,个人独资企业5家。
二、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实地检查方式开展工作,主要是对相关代理记账机构资格条件、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代理记账机构制度建设情况、当前代理记账行业发展面临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等内容进行检查。并且通过查阅委托业务合同、代理记账客户的相关会计信息和财务资料,核实代理记账机构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资格条件
本次检查的33家代理记账机构均为依法设立的企业,实地检查33家(其中2家准备注销或正在走注销流程),均有代理记账许可证,其中4家(2家准备注销或正在走注销流程,2家2021年未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企业无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或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无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其中8家企业专职从业人员少于3名;5家代理记账机构业务无内部规范。
该事项违反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可以申请代理记账资格(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且为专职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的规定。
(二)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
本次抽查的33家代理记账机构,2021年度营业收入50万以上的6家,30万以上50万以下的2家,10万以上30万以下的10家,10万以下的15家(其中无收入的5家中目前准备注销或在走注销流程的有2家)。
本次检查中通过比对财政系统申报的收入与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的财务报表及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上的收入,发现部分企业二者收入数据不一致。
该事项违反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的规定。
(三)代理记账机构制度建设情况
1、本次检查中发现部分代理记账机构未建立内控制度,部分单位未建立一整套以项目承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记账业务流程、业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移交手续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但内部控制制度不全面。
2、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签订的委托业务合同协议内容不完整,缺少关于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等方面的内容。另有部分代理记账机构未签订委托业务合同。
该事项违反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一)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五)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的规定。
(四)代理记账质量情况
本次检查,对其中营业收入较大的20家代理记账机构的代理记账质量进行了抽查,代理记账机构及从业人员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审核了原始凭证、填制了记账凭证、登记了会计账簿、编制了财务会计报表、向税务机关提供了税务资料。
(五)当前代理记账行业发展面临的普遍性问题
本次检查中,通过和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的沟通发现,目前代理记账行业发展面临以下问题:
1、随着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代理记账机构数量的增加,行业内竞争异常激烈,其中不乏无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个人代理和从业人员不足3人的小公司,导致市场秩序、收费混乱。
2、代理记账机构和委托方的财务信息不对称,在记账过程中经常受到委托方的意愿影响,导致无法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
三、下一步措施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下一步依法依规要求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整改和完善,并及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内控管理,强化会计基础工作。
加强公司内部规范的管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加以落实,明确经济责任,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1、严格执行复核检查制度,明确责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增强法律风险意识,签订规范的书面委托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二)重视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素质。
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熟练的业务水平是代理记账会计人员必备的素养,必须加强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代理记账从业人员除按规定完成年度会计继续教育,要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多种途径,系统掌握和更新有关财税法规、准则制度、风险控制、信息技术等各方面的知识,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代理记账工作水平。
(三)备案数据准确、如实申报
本次检查发现,代理记账机构在财政管理系统中备案的数据与企业真实信息不一致,建议代理记账准确如实申报相关信息,方便管理人员统计管理。
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我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和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持续深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区代理记账机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利于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代理记账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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