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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局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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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各资金管理科室、相关中介机构:

为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青财监〔2021〕14号),区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以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业秩序,促进我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通过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银行开户账号等会计资料、财政财务收支资料和内控制度资料的查阅核实,检查相关单位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是否严格遵守《会计法》有关规定,是否严格实施相关财税政策,以及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

(一)对地方金融机构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2家同级金融机构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其是否存在虚构业务收入、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名股实债、循环注资、少计提资产减值或者折旧等行为,揭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二)围绕严肃财经纪律,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4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系列配套制度情况。进一步增强各单位财经法律意识,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水平。

检查名单详见附件2《区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名单》。

三、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自2021年9月22日开始至10月22日结束,严格按照《青岛市财政检查工作规程》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对4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分工

1.由区财政局绩效评价科牵头组织,各相关资金科室具体实施,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检查。

2.成立检查组,组长由相关资金科室负责人担任。组成人员为2名具有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及2名委托机构聘请的会计师。检查组负责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处理、检查结果反馈以及相关文书制发、收集、存档等工作,检查结束后,全套档案资料送绩效评价科备案。

3.成立复核组,组长由绩效评价科负责人担任。复核组负责对本次检查的程序合法性、检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处理是否适当等内容进行复核。

(二)对2家同级金融机构的检查分工

1.由区财政局绩效评价科牵头组织,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检查。

2.成立检查组,组长由绩效评价科分管人员担任。组成人员为2名具有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及2名委托机构聘请的会计师。检查组负责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处理、检查结果反馈以及相关文书制发、收集、存档等工作。

3.成立复核组,组长由绩效评价科负责人担任。复核组负责对本次检查的程序合法性、检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处理是否适当等内容进行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职。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通过合并检查等方式将多项检查任务整合到一起,进一步扩大检查覆盖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检查力量,保证检查顺利开展。

(二)依法监督,提高实效。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按照会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检查的震慑力。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加强联合惩戒,进一步提高检查工作实效。

(三)规范程序,严明纪律。要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全体参检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检查纪律,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防止“灯下黑”。

(四)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审计、地方金融监管、国资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通报检查名单、共享检查结果,避免多头重复检查,节约行政成本。

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主要内容

2.区财政局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名单

3.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务制度文件依据

4.青岛市财政检查工作规程

5.检查文书格式


附件1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主要内容

(一)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造假行为。

(二)是否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实物与款项的实有数额是否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互对应的记录是否相符。

(三)是否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纳税调整是否真实,是否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有无偷逃税款的行为。

(五)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六)单位负责人履行《会计法》所赋予职责的情况,是否存在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编制虚假会计资料的行为。

(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除对上述内容检查外,还应关注其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会计法规制度的规定,以及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附件2

区财政局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名单

序号

被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单位名称

委托协助机构名称

备注

1

区人民防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财务科

华和普会计师事务所


2

区蓝湾整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企业科

华和普会计师事务所


3

区妇联

行政政法科

山东腾信会计师事务所


4

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文化教育科

山东腾信会计师事务所


5

青岛黄岛舜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绩效评价科

华和普会计师事务所


6

青岛黄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绩效评价科

山东腾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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