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各资金管理科室、相关中介机构:
为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青财监〔2021〕14号),区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以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业秩序,促进我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通过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银行开户账号等会计资料、财政财务收支资料和内控制度资料的查阅核实,检查相关单位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是否严格遵守《会计法》有关规定,是否严格实施相关财税政策,以及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
(一)对地方金融机构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2家同级金融机构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其是否存在虚构业务收入、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名股实债、循环注资、少计提资产减值或者折旧等行为,揭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二)围绕严肃财经纪律,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4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系列配套制度情况。进一步增强各单位财经法律意识,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水平。
检查名单详见附件2《区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名单》。
三、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自2021年9月22日开始至10月22日结束,严格按照《青岛市财政检查工作规程》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对4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分工
1.由区财政局绩效评价科牵头组织,各相关资金科室具体实施,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检查。
2.成立检查组,组长由相关资金科室负责人担任。组成人员为2名具有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及2名委托机构聘请的会计师。检查组负责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处理、检查结果反馈以及相关文书制发、收集、存档等工作,检查结束后,全套档案资料送绩效评价科备案。
3.成立复核组,组长由绩效评价科负责人担任。复核组负责对本次检查的程序合法性、检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处理是否适当等内容进行复核。
(二)对2家同级金融机构的检查分工
1.由区财政局绩效评价科牵头组织,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检查。
2.成立检查组,组长由绩效评价科分管人员担任。组成人员为2名具有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及2名委托机构聘请的会计师。检查组负责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处理、检查结果反馈以及相关文书制发、收集、存档等工作。
3.成立复核组,组长由绩效评价科负责人担任。复核组负责对本次检查的程序合法性、检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处理是否适当等内容进行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职。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通过合并检查等方式将多项检查任务整合到一起,进一步扩大检查覆盖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检查力量,保证检查顺利开展。
(二)依法监督,提高实效。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按照会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检查的震慑力。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加强联合惩戒,进一步提高检查工作实效。
(三)规范程序,严明纪律。要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全体参检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检查纪律,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防止“灯下黑”。
(四)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审计、地方金融监管、国资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通报检查名单、共享检查结果,避免多头重复检查,节约行政成本。
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主要内容
2.区财政局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名单
3.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务制度文件依据
4.青岛市财政检查工作规程
5.检查文书格式
附件1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主要内容
(一)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造假行为。
(二)是否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实物与款项的实有数额是否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互对应的记录是否相符。
(三)是否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纳税调整是否真实,是否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有无偷逃税款的行为。
(五)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六)单位负责人履行《会计法》所赋予职责的情况,是否存在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编制虚假会计资料的行为。
(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除对上述内容检查外,还应关注其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会计法规制度的规定,以及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附件2
区财政局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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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检查单位名称 |
检查单位名称 |
委托协助机构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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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人民防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建设财务科 |
华和普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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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蓝湾整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
企业科 |
华和普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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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妇联 |
行政政法科 |
山东腾信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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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文化教育科 |
山东腾信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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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岛黄岛舜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绩效评价科 |
华和普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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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青岛黄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绩效评价科 |
山东腾信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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