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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事项 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时间 |
对应的抽查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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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机构的检查 |
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
医疗机构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4月-11月 |
医疗机构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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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计划生育监督检查 |
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制度建立情况 |
医疗机构 |
全面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4月-11月 |
计划生育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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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供血机构的监督 |
血站抽查内容:机构和人员资质、献血者管理、血液包装、检测和储存等;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抽查内容:机构及人员资质、脐带血采集、制备及储存、血液检测、供应和运输等 |
血站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4月-11月 |
采供血机构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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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场所的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卫生检测、公共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等的卫生质量 |
公共场所单位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4月-11月 |
公共场所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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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饮用水供水单位、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检查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供管水人员、水质检测、供水设施等卫生管理情况,供水水质情况;涉水产品卫生许可、产品生产原料和工艺、生产现场卫生条件、产品标签说明书等卫生管理情况,涉水产品卫生质量情况 |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在华责任单位 |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单位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涉水产品经营单位及在华责任单位按照年度工作安排进行抽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4月-11月 |
饮用水供水单位、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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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校卫生检查 |
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情况;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 |
学校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4月-11月 |
学校卫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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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传染病防治的检查 |
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污水处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 |
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采供血机构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2%,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4月-11月 |
传染病防治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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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消毒产品的检查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抽查内容: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使用原料卫生质量、消毒产品和物料仓储条件、消毒产品从业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消毒产品卫生质量;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抽查内容: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索取国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情况、核对消毒产品名称、生产企业或在华责任单位名称及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铭牌)、说明书。在华责任单位抽查内容:工商营业执照、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进口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华责任单位 |
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在华责任单位按照年度工作安排进行抽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4月-11月 |
消毒产品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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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检查 |
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4月-11月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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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检查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人员备案/资质、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4月-11月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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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检查 |
职业病诊断机构及人员备案/资质、依法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情况 |
职业病诊断机构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4月-11月 |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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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的检查 |
放射许可、校验、变更情况;放射性危害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资质、培训、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工作;放射诊疗设备及放射工作场所检测情况;放射防护设施及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情况;用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检验、检定或校准情况;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处理方案和处理能力;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情况;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工作;对患者、受检者、陪检者的放射防护情况;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
医疗机构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4月-11月 |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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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查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批准和计量认证情况;开展技术服务活动范围;出具的评价或检测报告情况;专业人员配备情况;仪器设备和场所情况;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质量控制、工作程序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管理制度情况;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4月-11月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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