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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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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10号)精神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鲁发〔2019〕16号),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工委(区委)决定在全区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代表票决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遵循尊重民意 、突出民生,公益均等、普惠共享,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以人大代表参与提出 、票决民生实事项目为核心内容,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民生实事项目真正成为惠及全区人民的民心工程。

  二、目的意义

  代表票决制,是在党委的领导下,政府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代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由人代会进行项目实施结果满意度测评的制度安排。其目的在于进一步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推行代表票决制,能够促进党委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高度融合,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主动性,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提高基层民主的有效性。

  三、方法步骤

  按照广泛宣传发动、征集民生实事意见建议、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库、汇总筛选论证、管委主任办公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工委(区委)常委会会议确定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名单、人代会票决、政府组织实施、人大代表依法监督、年中年度双测评的工作步骤,在全年收集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基础上,每年下半年正式组织启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项目征集初定阶段。项目征集初定阶段是代表票决

  制工作的基础。管委(区政府)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切实增强民众对民生实事项目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真正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惠及民生的事项征集起来。

  候选项目征集。管委(区政府)要在通过自身条块渠道征集项目的同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发布征集公告,向全体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征集。区人大常委会要发挥代表履职平台和人大代表工作站“线上线下”双平台作用,采 取“代表+选民”团队模式,征集群众民生实事项目的意见建议。

  候选项目初选。管委(区政府)对征集到的项目建议汇总整理后,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库,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好中选优原则,以不低于 30%的差额比例进行初选,提报管委主任办公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初选项目要注重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上级政府安排的民生实事项目不纳入代表票决范围。

  候选项目确定。管委(区政府)按程序形成候选项目建议方案,广泛征求全体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提交工委(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建议票决的候选项目。按程序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列入人代会议程。

  (二)项目审议票决阶段。项目审议票决阶段是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关键环节。对列入票决范围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认真组织代表审议讨论,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票决程序的合法性、严肃性。

  候选项目提请。候选项目由管委(区政府)提请每年年初举行的人代会审议。管委(区政府)应就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和每一个候选项目的具体情 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相关要求等),书面印发全体代表。

  候选项目审议。人代会对候选项目进行审议。管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代表审议时可以提出询问,要求其说明情况。

  项目票决。人代会按各代表团为单位,组织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差额票决 ,差额比例不低于 30%。大会秘书处汇总统计结果,大会主席团在全体会议上向代表公布。

  (三)项目监督测评阶段。项目监督测评阶段是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重要保障。要把依法监督贯穿于代表票决制实施的全过程,特别是要加大对项目进度 、效果的监督力度 ,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项目实施。人代会结束后,管委(区政府)要对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实施计划,书面报区人大常委会。管委(区政府)要实行“挂图作战”,精心组织实施,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项目监督。区人大常委会要将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工作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调研视察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民生实事项目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中止或调整的,应当向区人大常委会说明,并报下一次人代会备案。

  项目测评。区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年中年度双测评机制,年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进度测评。在年度人代会上将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书面印发各代表团审议,各代表团组织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以一定形式向代表反馈,向工委(区委)报告,并通报管委(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委(区委 )成立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部署。区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到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各环节。管委(区政府)要切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初定、组织实施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二)加强工作指导。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开展代表票决制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可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为代表票决制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各街道参照《关于全区推行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意见》(青西新办字〔2019〕55 号),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基础上,经人大代表讨论形成会商意见,作为确定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的决策依据。民生实事项目由各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和全媒体等形式,确保代表票决制的内涵和实质家喻户晓,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民生实事项目的浓厚氛围,为新一轮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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