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响应流程
1.火灾事故发生后,学校如果不能自己扑灭,应立即向119报警,如果有人员受困一并拨打120,学校立即启动消防应急响应。
2.学校第一责任人和学校各职能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消防部门开展警戒、防护、控制现场、收集现场信息,做好舆情处置等工作。
3.学校应30分钟内向区局(安全办联系电话:86988712、88181627)和所属镇街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火灾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采取的措施和后续进展活动。在整个应急过程中要有始报(先电话后书面)、续报(书面)和终报(书面)。
4.学校成立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配合消防、卫生等部门进行先期处置,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5.火灾结束后,学校应协助消防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保险介入、责任追究和总结等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学校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全启(校长)
副组长:胡学发(书记) 丁正国(副校长) 车西亮(副校长) 葛志胜(副校长)
组 员:石仁成、肖凤超、丁文宽、沈桂明、王艳及各位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组长:徐全启 负责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火灾事故前期处置的指挥、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待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协助专项应急指挥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善后安抚等工作。
副组长:胡学发、丁正国、车西亮、葛志胜、负责协助校长做好火灾事故前期处置工作,校长不在校期间,做好现场应急指挥、处置、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工作的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组员:学校中层干部、班主任 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和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校级干部不在校,由带班干部负责火灾事件前期处置工作,待校级干部到现场后,移交指挥权,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丁正国
主要职责: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火灾事故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联系协调消防部门开展现场救护工作等。
2.信息报送组
组 长:葛志胜
副组长:肖凤超
主要职责:实时记录火灾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工作情况,向区局安全办和镇街报送应急信息等,上报信息内容应包括:火灾发生时间、地点、规模、原因、应急处置情况等。拟上报的信息须经领导审核批准,其他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3.组织疏散组
组长:石仁成
主要职责:火灾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师生做好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
4.现场警戒组
组长:石仁成
主要责任:组织本校安保人员及应急小分队划出警戒范围、封锁保护现场,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5.协助救护组
组长:车西亮
主要职责:对于抢险到安全地带的学生进行伤情查询,并做好记录,协调消防部门、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工作。
6.物资保障组
组长:丁文宽
主要职责:组织配送、调拨、协调各类应急物资,做好家长安抚工作,做好接访媒体工作,做好保险介入工作等。
7.调查善后组
组长:徐全启
主要职责:协助公安部门查明火灾原因,做好责任追究和总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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