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教职工考核】青岛西海岸新区博文初级中学教职工考核办法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2-01
字体大小: 打印

(本办法经第五届教代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审议通过)

为确保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进一步完善以师德建设、教师专业化发展、教学实绩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建立以促进教师发展为主体的评价机制,使考核工作真正起到评价、导向、激励的作用,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青黄教体通【2016】49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总支成员组成。

2.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分五个考核部门:七年级考核部门、八年级考核部门、九年级考核部门、综合考核组和行政组。学校成立校级考核工作小组,各级部分别成立由业务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分管主任任副组长的三个级部教学考核工作小组;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综合组和行政组人员考核工作小组。各考核工作小组人员经过民主程序产生。

二、各类人员执行的具体考核办法

1.各学科教学人员按《青西新区博文初级中学各学科教师考核办法》的规定内容和标准进行考核。

2.非专任教师及教辅人员按《青西新区博文初级中学综合组教职工考核办法》考核。

3.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考核,根据其政策水平、决策能力、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组织协调、开拓创新、工作量、工作政绩等方面,参照《青西新区博文初级中学综合组教职工考核办法》中的考核方式进行。

三、考核等次的确定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优秀等次确定:按照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向初三教师倾斜、向班主任倾斜的原则,确定优秀等次的比例为:行政管理人员和初三平行班教师20%,初三智慧教育课程班单独考核,执行优秀比例25%(四舍五入);基础年级平行班15%,基础年级智慧教育课程研究班单独考核,优秀比例为18%,教总务后勤8%,采取去尾法分配;优秀等次若有余额,采用奖励的办法分配:毕业年级升学比上一年有提高(或者比基线成绩有较大幅度提高),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级部主任可直接奖励为优秀等级(不占用行政管理和级部人员比例名额);若还有余额,按级部(语数英占60%、其他占40%的综合平均分)在联合体学校位次先后予以奖励,位次在前者优先奖励,位次相同时高年级优先,直至余额为零。级部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核算,以各科满工作量(语数英2个班、理化3个班、政史地生4个班、音美微12个班、体育6个班、实验员12个班)为基础确定考核基数,不以实际任教人数为基数。

3.教职工考核,只确定等次,不排名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2)学生评议不满意率超过40%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不廉洁从教,违规收取学生家长礼品或从事有偿家教,经查证属实的;

(5)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加重学生负担的;

(6)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目标,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7)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给学校师生造成严重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8)工作纪律松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的;

(9)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10)通过网络、微信、短信等方式传播违规或有损学校、教育形象的不正当的言论的;

(11)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四、特殊情况考核说明

1.产假人员的年度考核,应在其主要工作学期所在部门评定学年度考核成绩,其主要休假学期的考核成绩按其年度考核所在部门人员此学期考核排序成绩平均分论处;

2.两个学期分别在不同部门考核者的年度考核,以第二学期所在部门为准评定学年度考核成绩,将其第一学期所在部门考核位次换算成第二学期所在部门在第一学期的考核位次,然后用此位次及下一位次的平均分作为该同志在第一学期该部门的平均分。

3.干部兼任班主任的考核:干部兼任班主任的,纳入所在级部考核;不兼任班主任的,纳入行政人员考核。

4.统考学科一线教师兼任教总务后勤工作的,在相应级部考核。按所教学科的实际教学考核占70%,与一线教师考核办法相同;所兼任的教总务工作占30%考核,具体办法:将其教总务部门评议考核位次换算成所在考核部门的考核位次,然后用此位次及下一位次的平均分作为该同志在该部门的平均分,然后乘以30%。

5.实验教师的考核,在相应级部考核。教学成绩核算办法为(A+B+C)*28%:A:按所在级部所开实验学科所有教师的考核平均分占60%;B:实验开出率考核占20%,具体考核办法:根据应开实验数,每少开设一节扣2分;C:所兼任的仪器管理工作占20%,具体办法是:将其在教总务部门评议考核位次换算成所在考核部门的考核位次,然后用此位次及下一位次的平均分作为该同志在该部门的平均分,然后乘以20%。其余项目与科任教师一同考核。

6.教师若消极对待考核中的各项安排及评分,该项考核降等处理或取同类人员最低分。

7. 新教师在试用期内只考核成绩,不定考核等次,不排位次。

8.考核中如遇到考核方案无法解决的特殊问题,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作为聘任、晋升的依据。学校将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任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教职工连续2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予以降职或低聘,不得推荐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调整岗位、安排待岗培训或解除聘用合同;连续2年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予以辞退。

2.作为调整工资待遇的依据。按照国家有关工资奖惩政策,根据考核等次兑现工资待遇。

3.作为评优推先的依据。推荐或评选各类先进个人,要将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依据之一。

4.作为发放学校绩效工资的依据。


附件加载中...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