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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指南】青岛西海岸新区博文初级中学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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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扶贫协作工作要求,我校将组织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中每生每年625元。对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全部资助。

因区扶贫办已对黄岛区户籍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每人每学期发放了500元的生活补助,根据区财政局要求,这部分精准扶贫户建档立卡学生的生活补助与这次的生活补助不能重复发放,所以黄岛区户籍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不再做为今年秋季的生活补助对象,对黄岛区外户籍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 让学生提供户籍所在地区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全部纳入资助。

二、评审程序:

(一)申请。今天各班下发通知到家长群,组织符合条件的家长自主报名,填写带有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承诺的《青西新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能够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材料。

(二)评审。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要求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评审认定工作。负责学生生活补助评审认定的领导、监督、组织评审工作。

(三)公示。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将评审结果以适当方式,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汇总表留存备案。

(四)发放。将公示无异议的结果上报至区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进行复审,最终确定受助名单后,由区局统一通过代发银行直接发放到持卡人为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中,无需学校组织发放。

(五)备案。学校将要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档案管理,将学生申请表、户口簿和银行卡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及公示材料、学校填写的各类汇总表、受理结果等有关材料分年度、分年级建档,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及时维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义务教育模块,待学生生活费补助金发放完毕后,及时上传学生名单,完善系统有关信息。 

三、报名时间及材料提报要求:

(一)最晚明天上午8:00前完成报名。

(二)各班主任对于报名学生材料做好初审,确实符合困难补助条件的收集好相关材料送交级部,以级部为单位送交教务处。

四、提报材料:

(一)附件1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一份。(青西新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

(二)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能够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材料。

(三)户口本复印件。

(四)青岛农商银行卡(原农村信用社)的复印件,用户名与学生姓名必须一致。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必须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即宝贝成长卡,用户名与学生姓名必须一致),采取集中发放的方式,将生活费补助金直接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已持有青岛农商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储蓄卡的学生可直接使用无需再办理,无青岛农商银行储蓄卡的学生可由监护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与申请人的关系)到就近的青岛农商银行网点柜面办理。到网点申请开户时,要说明“开宝贝成长卡”是为孩子发放助学金用,银行将予以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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