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宿舍安全管理,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监控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公寓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8.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9.宿舍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进出宿舍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区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10.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管理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政教处,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11.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楼房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宿舍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12.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13.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14.每天就寝之前舍务干部(楼长),舍务教师都要认真地严格地清点各个寝室的人数,认准是否本寝室学生,核实、核准,如发现问题,舍务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取得联系,不得有误。
15.如遇紧急危险情况,不要慌忙,舍务教师和楼长、室长要快速开大门(包括安全门)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推挤、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的保安人员,报告学校的相关领导。
16.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住宿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7.严禁攀爬门窗、阳台、和隔离防护网。
18.舍务教师及保安人员要经常检查寝室的用电设施,床铺、水管、暖气管、窗户、栏杆等。
19.每一至两周至少搜查一次学生寝室,对学生中的违禁物品及时收缴,填好记录,上报政教处,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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