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校园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做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做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教导处和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具体制度如下: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上、放学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带班领导、值日教师和保安员及时到大门外,接送学生。
2.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顾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后勤人员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消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秩序管理工作。
2.配备保安员,监管学生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须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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