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6〕26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六初级中学灵山卫校区2026年初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 、学校简介
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六初级中学灵山卫校区始建于1964年7月,2018年9月搬迁至现青西新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文瑞路77号。2025年9月,学校纳入青岛西海岸新区六中教育集团一体化办学,成为六中教育集团灵山卫校区,开启集团化协同发展全新阶段。
学校现有正高级教师3人,高级教师35人,一级教师61人,研究生1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名师4人,省特级教师1人,省骨干教师2人。
学校以“建幸福乐园,让每名师生都发光;办优质教育,让社会各界都满意”为办学宗旨,秉承“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打造“和·雅”文化品牌,在其引领下,开发了以“和雅”为主题的《科技模型制作基础》《和言雅行(礼仪篇)》《校园里的中草药》《传统节日与二十四节气》等30余门特色校本课程,以课程引领学校科学与内涵发展,使课程成为师生成长发展的沃土。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校”“山东省科技创新特色学校”“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山东省绿色校园”等50余项荣誉称号,多次接受国家主流媒体报道,具有广泛的认可度与社会美誉度。
二、招生对象
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与报名
(一)招生范围
灵山卫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
1.星海滩路以东、郑戈庄路以西以北、胶州湾东路以南的区域;
2.金孔雀路至郑戈庄路沿线以东、窝洛子河以西、胶州湾东路以南、滨海大道以北的区域;
3.创智路(北至蒋家店子村南侧路段)以东、窝洛子河以西、胶州湾东路以北的区域。
灵山卫中学招生范围示意图

(二)新生学位类型
新区公办小学、初中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新生分为5种学位类型,按录取优先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学位类型1:新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新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不一致,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新区户籍儿童,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新区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新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
(三)报名方式
继续实行招生报名“一网通办”。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志愿学校填报等报名工作。
“一网通办”的具体操作(网上报名指南)将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和“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www.xihaian.gov.cn”发布(查询路径如下: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
需注意:报名平台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0: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两个报名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四)入学材料及审核方式
1.新区户籍的儿童
家长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和儿童父母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使用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入学的,提供已办理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预告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以及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2.非新区户籍的儿童
儿童父母一方需持有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儿童父母一方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青岛市缴纳社保满半年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使用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入学的,提供已办理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预告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以上入学材料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社保、工商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截至2026年8月31日连续满半年。
家长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只能在补录阶段重新报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根据区教体局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建商品住房购买人子女入学政策的通知》要求,使用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入学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2026年8月31日前,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及预告登记手续的购房人,可使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预告登记证等证明材料,根据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相应的学位类型,为子女申请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格。
(2)产权要求。新建商品住房购买人须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且拥有100%产权(含儿童父母共有)。
家长需在招生平台上传已办理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预告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并由报名学校现场审核原件。
家长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只能在补录阶段重新报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录取方式及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学位类型1、2、4以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办证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办证日期一致时,新区户籍儿童以儿童落户新区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非新区户籍儿童以儿童监护人来青岛市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正常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学位类型3以儿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学位类型5以儿童监护人来青岛市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正常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当社保开始连续正常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一致时,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登记日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补录阶段,如有空余学位,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如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在补录阶段后仍未被录取,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四、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
1.报名信息采集时间:7月1日—7月6日。
2.报名对象:新区户籍学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新区户籍自购房学生(即学位类型1、2、3、4)。
3.学校审核时间:7月7日—7月11日
4.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22日
(二)第二阶段
1.报名信息采集时间:7月23日—7月25日
2.报名对象: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新区户籍租赁房学生(即学位类型5)。
3.报名方式:
家长根据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地址和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报两个志愿:
一志愿必须为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地址所对应的学区公办学校,其中租赁在热点学校区域,该热点学校已无学位的,一志愿只能为空。
二志愿可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报名(二志愿不受租赁地址及学校划片范围的限制)。
4.一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7月26日—7月27日
5.家长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时间:7月28日(未被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关注二志愿学校的审核通知)
6.二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7月29日
7.家长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时间:7月30日
(三)补录阶段
1.报名对象:在以上报名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报名信息采集时间:8月4日
3.报名方式:家长在招生平台中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4.录取方式: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5.学校审核时间:8月5日
6.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6日
备注:为确保安全,报名平台各报名阶段均于首日0:00开放,至该阶段最后一天24:00关闭。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已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除补录阶段外,其余报名阶段均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通常各阶段开放报名的首日注册登录人数较多,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两个报名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家长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只能在补录阶段重新报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四)录取通知书领取时间
领取时间:8月22日,具体事宜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32—83176173;0532—83176165;
17561785886;17561785836;15712700837
招生监督电话:0532—881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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