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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七初级中学采购报销制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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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勤俭节约、开源节流,将有限的资金集中办大事。

  3.认真落实岗位职责,确保财务和资金安全。

  二、采购流程

  学校办公用品、耗材等物品的采购。采购部门先填写“青西七中物资(含维修项目)采购审批单”,待各级领导审批完后方可采购。大宗物品采购,一律采取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比价或公开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在政府采购平台上集中采购。

  三、支出管理

  各项支出应按实际数列支,严禁以白条或不规范票据作为报销凭证。

  各项支出实行严格审批制度。经办人要认真填写“费用报销单”,经分管主任初审,分管校长核实,最后由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各类支出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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