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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七初级中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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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校园交通道路的畅通及全校师生安全,凡进出校门的车辆,应遵守以下几项规定:

1.师生自行车进入校门后,一律下车推行,推行过程不得嬉戏打闹。

2.师生自行车进校后,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七八九年级学生自行车停放在教学楼后车棚,按停放标志整齐的放在各自班级位置。

3.学生的车辆进入停放区域后应把车锁起来,自己妥善保管好车钥匙。

4.教师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进入学校后,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放。

5.除上级来校检查车辆外,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入校;确需入校的,经相应领导同意,登记、检查后方可入校。但上、放学高峰时、课间操、升旗时间段,任何车辆不得出入校门。

6.所有车辆在学校校园内禁止鸣号。

7.学生一律不准骑行电动车、摩托车入校。

8.学生在学校门口分别从南北两个测温通道测温校,沿硬化路靠右单向行走,保持一米间距,不得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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