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事项
要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必须听取来自教育服务对象也就是家长的意见,而在理事会中增加社区代表,有利于学校和所服务社区沟通,进一步整合办学资源,进行科学决策,共谋发展。
(一)决定
建立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理事会运行机制,是探索政校分开、管办评分离,推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途径和有效形式。而成立理事会,就是政府要把‘办’学校的相关权力下放给学校、下放给理事会,进一步释放学校自主办学活力,最终构建起新型的政府、学校、社会关系。
为了提高学校的社会满意度,我校实行开门办学,把家长、社区代表、村干部、企业家以及知名人士请进学校,让他们了解教师的工作情况、了解孩子们的学习情况,参观学校的校舍安全,给学校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学校也利用这一契机,与家长社会探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对策和方法。让他们站在学校管理者的角度,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二)方案
我们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十初级中学的理事会由9名理事成员组成,包括政府官员、教师代表和社区代表。这样,既通过理事会体现政府对学校办学的要求,教师和家长、社区成员也可以参与到重大决策中,从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标准
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十初级中学学校理事会的成员中的价值代表有的是政府干部、村“两委”会成员,企业家社会知名人士,积极发挥这些校外代表的社会活动能力,让社会参与到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中,同时学校也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共谋学校发展。
而理事会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充分发挥理事会的职能,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合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从而推进现代学校的制度建设。除此之外,校务理事会还可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报告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对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涉及学生、家长、社区工作的重要事项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讨论审议上一届校务理事会工作报告;讨论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四)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
(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鲁教法发〔2013〕1号)
(六)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4号)
(七)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55号)
(八)《青岛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暂行规定》(青教发〔2014〕9号)
(九)《青岛市中小学党组织建设工作暂行规定》(青教发〔2014〕9号)
(十)《青岛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青教发〔2014〕9号)
(十一)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十初级中学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
三、办事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申办材料文本经学校相关科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
四、办理时限
办理部门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事务办理回复,当即办理完成不了的会明确告知当事人办理结束时间(最长时限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并在时限内办理完结事务及时通知当事人。
五、办理流程
事务当事人提交办理申请材料——学校相关科室审核事务——相关办理科室进行事务办理——事务办结公示办理结果
六、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以校务公开栏、学校公众号两种形式进行公示
七、申办材料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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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人 |
申办时间: |
办结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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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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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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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人意见: |
申办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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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办理人签字: | ||
八、便民服务
接受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咨询电话:0532-86161565
校长室电话:0532-86162037
业务科室电话:86152011(办公室)86161625(学生处)86151691(教务处)
接受书面咨询的通讯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东岳中路1758号
邮政编码:26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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