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班主任组织召开全班学生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议,并邀请学生家长代表旁听。
1.班主任讲读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2.组织本班学生投票,每生可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1名。
3.当场计票,并公布得票情况。
4.各班根据推荐情况产生各类先进个人初步名单各1至2人。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由班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学校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5.在本班内公布向学校推荐的人选。
附:
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十初级中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在达到《青岛西海岸新区初(高)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的各项目标要求良好以上等级的基础上,青岛西海岸新区中等学校“三好学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青岛西海岸新区中等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二、思想积极向上,追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法制纪律观念,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青岛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初(高)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中,思想道德素质为优秀等级。职业学校的学生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如果参加过实习,实习成绩应达到优秀等级。
三、勤奋好学,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能力,在学习中大胆创新,敢于质疑,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具有主动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文化课成绩优良。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等级。具有较高的审美素质,美术、音乐课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等级。
五、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活泼乐观,善于与人合作,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
六、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热爱劳动,有吃苦耐劳、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
七、本年度被评为镇“三好学生”或局属学校校级“三好学生”。
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十初级中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具有青岛西海岸新区中等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二、思想积极向上,追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法制纪律观念,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青岛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初(高)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中,思想道德素质为优秀等级。职业学校的学生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如果参加过实习,实习成绩应达到优秀等级。
三、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努力,各科成绩合格以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四、在学校或班级担任学生干部(任班委或团支部以上职务不少于一学年),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中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奉献精神,不骄不躁,谦虚谨慎,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本年度被评为镇级“优秀学生干部”或局属学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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