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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四初级中学开展安全事件专项治理应急预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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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构建我校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积极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2年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十一届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1日起施行)、《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十六届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青岛市处置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7号)、《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西新管发〔2017〕22号)、《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岛西新管办字〔2017〕28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体系的通知》(青教体字〔2018〕197号)等文件精神。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发生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四初级中学范围内,或发生在此范围外、波及我校校舍、人员,应由我校处置或参与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风险评估及事件分类

学校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危及教育教学秩序的紧急事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校园环境、公共交通、卫生健康和社会安全等各类不确定因素,加之青少年、儿童各方面抵抗能力较弱,易受家庭、学校、社会各界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较高。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八大类。

1.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静坐、示威、请愿;学生罢课、教师罢教、集体罢餐、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因招生政策、学区调整、学校撤并倒闭、不规范办学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事故,春游、秋游等课外集体活动事故,体育课、艺术展演、军训、运动会意外伤害以及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校园重大安全交通事故等。

2.外籍人员或境外人员的突发事件。主要指外籍人员或境外人员在我校学习、工作中遇到的由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死亡事件以及涉及其本人的政治、刑事、民事、治安案件等。

3.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建筑物倒塌、建筑部件脱落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触电亡人事件、煤气中毒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食堂安全事故,实验室化危品泄漏、爆燃事故,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4.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5.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学校人员急性中毒事件;学校所在区域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非典、禽流感、手足口病等严重影响公众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

6.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

7.教育招生咨询及考试类突发事件。职责范围内教育招生咨询及考试类突发事件。

8.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五)分级标准

参照各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六)应急预案体系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第一响应应急预案构成。

(七)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的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3.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

4.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5.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

(一)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组长:季付湘 赵大伟

副组长:刘振亮逄增波孙俭宝

成员:徐全福 王锡英高绪业周丽丽 孙笑波 焦成龙 丁晓 高蕾 王志浩 何晓丽

学校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教育体育系统有关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2.统一领导、指挥学校先期响应行动,研究确定学校安全应急的有关决策和指导意见;

3.负责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学校突发事件风险评估;

4.根据突发情况实际、发展趋势及紧急程度,批准启动、终止学校突发事件先期响应,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5.组织成立学校专项领导小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参与现场指挥部工作,确定现场指挥部相关负责人;

6.负责编辑有关发布信息,协调解决事发现场及外围救护所需的人员、物资、器材装备和救援资金;

7.负责学校应急所需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

8.承担区教育和体育局及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负责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政教处负责人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承担学校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等职责;

2.建立学校应急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上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

3.负责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及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检查督促突发事件的事后恢复、人员心理疏导和教育教学秩序重建等工作;

4.负责依据风险评估结果负责对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组织;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5.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6.做好新闻发布及舆情引导等工作;

7.负责与区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8.督促检查各级部、处室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总结、推广学校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6个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任组长,政教处、总务处等相关科室配合。

主要职责:

(1)全面了解、综合突发事件情况,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

(2)负责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3)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置指示,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有关事宜;

(4)总结汇总事件处理的全过程,做好事后评估工作。

2.宣传报道组:由教科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政教处、总务处等相关科室配合。主要职责是:展开宣传报道工作,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和关注社会、师生对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等的议论;密切关注网上舆情。

3.信息收集与预警组: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政教处、总务处、各级部等相关科室配合。督促各级部、处室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关注事件主要人员的动向,防止扩大影响。

4.后勤保障组:由总务处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建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并实行专款专用,根据情况动用资金;负责物资的采购、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物资储运和分配,车辆保障。

5.医疗救护组:由王志浩任组长,办公室、工会、卫生室等科室配合。主要职责是配合医疗、防疫机构人员及时抢救、医治伤员。

6.专家组:由党总支牵头,聘请区级教育体育系统和本区一些处置经验丰富的政府部门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为学校应急体系建设与管理提供建议和技术咨询,指导和参与本应急预案的修编、演练、评估工作;对学校工作恢复等方面进行研究、评估,向学校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方案和技术支持;参与学校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活动;参加学校应急指挥部组织的其他活动。

三、预防、预测、监测

(一)预防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时常结合时节、学校活动、社会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活动情况,细致分析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并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对学校师生开展可行可操作的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避险意识,强化应急队伍应急能力。

(二)预测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监测信息,结合历史数据,进行研判,对现场是否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是否需要强化物资装备储备、是否需要人员疏散等进行关注及预测。

(三)监测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学校特点、工作职责、时令特点等,对校园重点部位、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信息实时掌控,节假日期间会同镇街、相关部门对社会重点部位的跟踪监测,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各类影响校园安全、师生安全的信息以及气象、地质灾害等信息。同时积极研究有效措施预防可能发生的事件隐患问题,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防范和处置意见建议。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事发班级第一时间核实突发事件相关情况后,按照隶属关系立即电话向级部、政教处、办公室报告(徐敬进:13685326226、王锡英:13589360080、徐全福:13792819968,政教处:86166762,办公室:86164413),相关级部、处室第一时间向学校应急指挥部报告。学校应急指挥部在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后,向属地镇街和区教育体育系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8181627,86988770,85161071)报告,初次报告后15分钟内将书面报告电子版分别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安全办、相关责任科室及包片科室。(电话报告基本情况,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要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要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全程跟踪续报工作,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

(二)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的基本情况;

2.事件起因、背景、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已采取的措施;校(园)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基本响应

事发后,学校要立即向119、110、120等公共急救电话报警,同时向区教育体育系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启动学校应急响应采取果断措施维护好事发现场秩序,做好人员疏散等各项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及时调查事件发生时间、起因、基本过程、掌握事件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报告。

(四)分级响应

1.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按照规定启动第一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区教育体育系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安全办、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研判,提出处置意见,及时控制态势发展,指导事发学校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并待区级专项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移交指挥权,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其中,较为敏感事件或发生师生人员伤亡事件,区教育体育系统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需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善后和舆情处理工作,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协助调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

2.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在启动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区教育体育系统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应赶赴现场,协助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3.重大事件(Ⅱ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重大及以上级别事件(Ⅱ级、Ⅰ级)发生后,在启动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配合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4.发生涉外事件,外教、外籍学生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以及政治敏感性强,造成国内外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视事件等级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区教育体育系统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等均应赶赴现场,在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做好有关事件处置及善后处置工作。

(五)信息发布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时刻准备协助区教育体育系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有关突发事件社会新闻发布的通稿准备及发布工作;同时关注网络及社会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扩大响应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时刻注意收集汇总事件发展信息,随时研判事件发展态势,跟踪事件进展,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或恶化趋势,预计事态等级将要或可能达到更高级别,随时向区教育体育系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提出提高响应级别意见建议,由区教育体育系统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决定启动更高一级响应措施;预计事件发展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在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六、响应结束

(一)响应结束的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即可结束应急响应:

1.事件现场得到有效控制,事件发生条件已经消除;

2.事态已无继发可能,无衍生次生危害可能;

3.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二)响应结束的程序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根据“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根据区教育体育系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示,结束应急响应措施。应急结束后,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须及时补充物资和器材,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包括伤亡人员安置补偿、物资补偿、公用设施恢复等事项。在学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及时对相关学校师生进行心理疏导、安抚伤亡人员家属。

(二)保险赔付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联系区金融保险部门,督促相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赔付工作,对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由投保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理赔工作。

(三)调查处理与总结评估

学校应急指挥部在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收集现场物证;分析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责任等等,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时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根据应急过程记录、现场应急队伍的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的反映等,客观、公正、全面、及时地开展应急工作评估,并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总结评估报告,不断提高和改进应急工作。

八、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促组建应急队伍,同时,与街道办事处以及110、119、120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快速投入救援工作。

(二)通信保障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配备与级部、处室之间的通信工具,与各应急机构、政府部门之间建立应急通信畅通机制和联系方式。

(三)装备物资保障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配置各项应急设备,列明各项应急设备清单,搞好保管维护,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

(四)技术保障

学校应急指挥部要建立科学的事件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相关应急人员、救援物资能够迅速到位;同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强化校园安全及师生应急救援领域的课题研究、学术交流,针对当前校园安全应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或对策措施,为应对学校突发事件提供技术保障。

九、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通过微博、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校园安全应急教育,普及青少年安全事件预防常识,广泛宣传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公众以及青少年群体的防灾避险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防范能力。

(二)培训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制定日常培训工作计划,使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及管理人员熟悉掌握相关预案、各类事件应急知识、应急处置措施,提高专业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参与并完成类似人员疏散、应急物资装备等的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演练

学校应急指挥部要按照本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至少每年度举行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切实达到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协调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十、责任追究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附则

(一)预案修订与备案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本预案与各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应急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结合区教育体育系统应急预案和学校实际编制,系对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作的补充和完善。

(三)预案解释与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青岛西海岸新区第四初级中学编制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详见文件原文:青西四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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