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及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非寄宿生补助比例为在校非寄宿生的8%。对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全部资助。因区扶贫办已对黄岛区户籍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每人每学期发放了500元的生活补助,根据区财政局要求,这部分精准扶贫户建档立卡学生的生活补助与这次的生活补助不能重复发放,所以黄岛区户籍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非寄宿学生和小学寄宿学生)不再作为今年秋季的生活补助对象。
二、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及评审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季付湘
副组长:赵大伟 逄增波 孙俭宝
成员:孙笑波 焦成龙 王淑青
评审小组组长:丁晓
成员:高绪业 孙笑波 焦成龙 王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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