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身体健康严重损害与生命安全的诸如意外伤害、火灾、校舍倒塌、重大食物中毒、重大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暴雨台风等灾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徐全宝(校长) 赵新江(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高金元(副校长) 许加逾(副校长) 王连英(副校长)
组 员:徐贝贝 于长城 李科元 徐春秋 王淑云 刘爽 杨超 徐玉平 汤彦雪 朱运强 沈瑞鹏 张刚
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宣传有关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增强师生防灾意识,提高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
(二)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房屋、排水管道、电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树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三)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的,则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必要时,在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停课通知而情况紧急的,由学校应急事件处理小组讨论决定停课放假。
(四)台风、暴雨天气,各班要有秩序地组织学生安全返家。
(五)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随时待命,做好有关工作。发现灾情时,各处室、办公室、总务处负责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总务处负责检查学校所有安全隐患和加固校内悬挂物等。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电源等。
(六)发生破坏性灾害后,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同时,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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