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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奖励】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初级中学评优奖励方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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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设良好的学风、校风,让每个区间学生的潜能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特制定此方案。

二、奖励项目

每次全校的期中和期末考试均进行奖励,考试结束后学校利用升旗仪式或课间操时对获奖学生进行集中表彰,同时在各年级的荣誉宣传栏对获奖学生进行公示宣传。

1.成绩优秀奖(100人)

一等奖:级部前50名同学

二等奖:级部前51至100名同学

2.成绩进步奖(100人)

奖励名次区间

一等奖

二等奖

级部1-10

级部进步名次排序2

级部进步名次排序前3-4

级部10-50

级部进步名次排序前3

级部进步名次排序前4-6

级部50-100

级部进步名次排序前5

级部进步名次排序前6-10

级部100-200

级部进步名次排序前10

级部进步名次排序前11-20

级部200-300

级部进步名次排序前10

级部进步名次排序前11-20

级部300-400

级部进步名次排序前10

级部进步名次排序前11-20

级部400名以后

级部进步名次排序前10

级部进步名次排序前11-20

注:进步名次,是与上次全区统一的大型考试成绩(如:期中或期末考试成绩)或分班成绩对比。以最新成绩取得的级部名次与上次考试成绩的级部名次对比,按进步名次进行排序,按奖励名次区间取进步名次靠前的学生。按每级部500人执行以上奖励政策,如级部学生数不足500人,奖励80人,取消最后一个区间的奖励,按级部300名以后奖励进步名次最大的学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表彰

1.考试作弊者;

2.旷课一天以上者(含一天);

3.学期内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且未取消通报者。

四、本条例的解释权在黄岛初级中学教导处,执行过程中如有改变,则以新公布的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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