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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课安全】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初级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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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按编号就座,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在桌椅、墙上乱刻乱画。


三、仪器要分类、编号、入账相符。


四、仪器分类存放,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按保管要求做好仪器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避碰等工作。损失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五、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加强管理。


六、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或归还,均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论何种机器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有前任向学校办理仪器财产移交手续,按台账点物,逐件移交,若有不符,应照价赔偿。


八、上实验课前,教师必须与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理论原理。并向学生讲解清楚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九、参加上实验课的学生,必须听从教师的讲解指导,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报告单,同时教师也必须做好实验记录。


十、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不良迹象应及时立刻报告教师处理。


十一、仪器、药品和试剂不得滥用或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照价赔偿。


十二、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为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十三、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秩序离室,并关好门窗,如有失职造成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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