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和我校实际,特成立我校“贫困家庭学生”评审小组。
一、评审小组
(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元温(校长、书记)
副组长:陈磊(副校长)
李霞(副校长)
韩洪荣(工会主席)
成 员:学校行政领导(含中层干部)、班主任、学生家长代表(5名)。
(二)困难认定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尤佳(政教主任)
副组长:丁世磊(总务副主任)
薛洁(办公室主任)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 长:尤佳(政教主任)
副组长:高放(教导主任)
张旭丽(级部主任)
张书密(级部主任)
组 员:各班班主任
二、资助对象
在本校就读的、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受教育者。
三、评审程序
1.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附件2)精神,成立校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困难认定小组等机构,组织本校学生(或监护人)自愿申请,填报《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初级中学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根据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生活补助金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学生填报《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初级中学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申请表》。
3.负责本校生活补助金评审工作,对评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汇总,填写《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初级中学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申请情况统计表》。
4.评审结果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以适当方式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受助学生信息。
5.发放。生活补助金的发放,由家长办理银行储蓄卡,银行卡必须在文件要求内银行办理,根据财政拨款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划入卡内。学校要提前对学生银行卡进行转账测试,确保银行卡正常注入资金。同时告知家长和学生银行卡使用相关知识,提醒家长和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注销银行卡,妥善保管好银行卡,避免因卡丢失而造成个人损失。
6.备案。学将学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及公示材料、填写的各类汇总表、受理结果、受助学生签名表、受助学生银行储蓄卡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分年级建档,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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