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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红石崖初级中学2021年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方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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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我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1年度青岛市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21〕67号)和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发〔2021〕3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委会研究,制定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红石崖初中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

1.领导小组

组长:隋金先、封子廷

成员:孙玉波、管良斌、宗运先、张世宝

2.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

按照要求制定评审推荐方案,组建8人的青岛西海岸新区红石崖初级中学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80 ,外单位人员不少于推荐委员会总人数的1/3。

主任:封子廷

成员:张世宝、张玉翔、田明华、徐金伦、刘国全、蒋成果、高杰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申报对象须是在我校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 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二)条件: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规定的条件;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具备评审教师职称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对不任课(或不从事教研工作),或课时量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申报推荐。

近两年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竞争推荐高一级岗位:

1.经查实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违规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的;

4.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等财物的;

5.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6.工作纪律松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7.新教师综合评价不达标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行为的;

9.师德评议优秀、合格率达不到70的,或说课考评不及格的;

10.其他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申报和推荐程序

按照《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细化工作流程,组织职称申报和推荐。严格实行个人申报、单位审查、民主评议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照有关要求向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所有申报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个人要写出书面承诺,确保晋升职称后,继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否则不予推荐评审或不予聘任。学校将个人书面承诺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二)单位审核

1. 学校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核验证申报信息和材料。严控申报范围,严把条件,组织论文、著作查重,查验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确保真实、准确、规范和完整。

2. 学校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按规定公示申报人员信息、政策咨询渠道和异议受理方式。推荐工作期间,将申报人全部材料放置在三楼会议室,供教职工查验。

(三)单位推荐

1.学校根据区教体局分配给我校职称数额,确定推荐人数,并组织公开述职、民主推荐。

2. 职称推荐工作委员对参加竞争推荐人员根据德、勤、绩、能等方面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进行民主测评时,要合理拉开分值差距,突出业绩贡献,不搞平均主义。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突出师德规范,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

(2)坚持向贡献大、业绩突出教师倾斜的原则。提高对师德师风、班主任工作和发挥指导、带动作用的评价比重,关注育人,注重教学,鼓励教研,综合评价。

3. 评审推荐委员会根据民主评议成绩、积分量化标准进行量化评分,通过说课评估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4.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四)逐级上报

1.申报人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的“职称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提交材料。

2.经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无异议后,通过系统逐级汇总上报到相应评审委员会账号。逐级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不符合要求、需要完善补充材料的情况应及时退回并注明原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重新提报。

3.经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按要求在《评审表》、《一览表》中签署个人承诺、填写意见、签字盖章,报送至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四、其他工作

(一)公开公示

严格落实“六公开”制度,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述职、申报人评审材料和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按规定将申报人员信息和投诉受理方式在学校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申报材料(包括评审表、论文著作、各类证书、课时量等材料)放置在会议室供教职工查验。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⑴不符合评审条件;⑵不复合材料报送要求和填写规范;⑶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⑷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⑸有弄虚作假行为;⑹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二)公示推荐结果和拟推荐人员一览表。

(三)上报推荐人选。

(四)评审材料及时归档。学校将职称推荐、公示、申报等全部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五)本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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