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扶贫协作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青财教[2020]3号)精神及区局相关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是重点资助对象。
因学生资助中心已对黄岛区户籍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每人每学期发放了500元的生活补助,根据区财政局要求,这部分精准扶贫户建档立卡学生的生活补助与这次的生活补助不能重复发放,所以黄岛区户籍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非寄宿学生和小学寄宿学生)不再作为今年秋季的生活补助对象。对黄岛区外户籍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 让学生提供户籍所在地区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全部纳入资助。
二、评审程序
(1)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精神,成立校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困难认定小组等机构,组织本校学生(或监护人)自愿申请,填报《青岛西海岸新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学校根据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生活补助金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学生填报《青岛西海岸新区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申请表》。
(3)学校负责本校生活补助金评审工作,对评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学校对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汇总,填写《青岛西海岸新区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申请情况统计表》,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在不超过资助比例的前提下,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组织评审,确定2022-2023学年资助学生名单,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同意后,将评审结果以适当方式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4)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名单》,经学生签字确认,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案,一份上报。
三、银行卡办理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必须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即宝贝成长卡,用户名与学生姓名必须一致),采取集中发放的方式,将生活费补助金直接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已持有青岛农商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储蓄卡的学生可直接使用无需再办理,无青岛农商银行储蓄卡的学生可由监护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与申请人的关系)到就近的青岛农商银行网点柜面办理。到网点申请开户时,要说明“开宝贝成长卡”是为孩子发放助学金用,银行将予以免费办理。学校可留存学生的银行卡和带有学生姓名的户口簿页复印件,以便填写核实有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扣留学生的银行储蓄卡。
四.材料提交
(1)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困难认定小组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2022-2023学年生活补助金评审意见。
(2)《青岛西海岸新区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申请情况统计表》、《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名单》同时报送电子版;相关班级根据德育处要求及时上报。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的程序确定受助名单。
2.充分利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查询”模块的“重点保障人群情况查询”功能,及时查看关注我校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等五类特殊家庭学生,确保将重点保障的特殊困难学生全部纳入现行学生资助体系,并单独建立工作台账。
3.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档案管理,要将学生申请表、户口簿和银行卡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及公示材料、学校填写的各类汇总表、受理结果等有关材料分年度、分年级建档,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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