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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青岛西海岸新区柳花泊初级中学2021年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方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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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我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委会研究,制定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柳花泊初级中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方案。

一、推荐的程序及方法

(一)成立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委员会

领导小组组长:隋秀伦

成员:迟乃先

工作委员会主任:迟乃先

成员:薛世从、卜若飞

(二)公开政策及方法。按照区教体局会议精神,召开全体教职工会公布2021年职称评审要求。

(三)按照要求制定评审推荐方案,组建7人的柳花泊初中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由本校专任教师和外校3名专任教师组成,并召开全体教师会通过。

(四)自主申报,统计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摸底表。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固定的时间内报名,并填写相关表格。

(五)评审委员会根据积分量化标准进行量化评分,通过课堂评估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六)公示推荐结果和拟推荐人员一览表。

(七)上报推荐人选。

二、近两年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评审推荐中“一票否决”:

(一)经查实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二)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违规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的;

(四)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等财物的;

(五)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六)工作纪律松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的;

(七)新教师综合评价不达标的;

(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行为的;

(九)其他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同事之间不团结引发矛盾,在校内外引起较坏影响的;

(十一)不从大局出发,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青岛西海岸新区柳花泊初级中学

2021年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柳花泊初级中学推荐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量化积分标准

青岛西海岸新区柳花泊初级中学推荐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量化积分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符合申报条件,列入评审、岗位竞聘范围的教师,按下列量化积分标准进行积分,视本单位岗位数额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推荐。

一、基本任职条件

(一)学历(根据学历层次及取得时间分段计分):研究生毕业每年计1.2分,本科毕业每年计1分,大专毕业每年计0.8分, 工农兵大学生每年计0.7分,中师(中专) 每年计0.6分,高中毕业每年计0.5分,初中毕业每年计0.3分。

(二)专业工作年限:南城区学校(幼儿园)每年计0.8分;北城区学校(幼儿园)每年计0.9分。专业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每多一年再加0.2分;满三十年以上,每多一年再加0.2分(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一线教学、教研的实际年限,其间调任非教学、教研工作的年限,应从专业工作年限中扣除,北城区学校调入南城区学校教师、区外调入人员调入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均按南城区学校计分标准计分,区划教师与本区教师同等标准)。

(三)任职年限: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后,每多一年加0.5分。

(四)任职岗位:取得现资格以来担任过备课组长、每满一年积0.2分;取得现资格以来担任过教研组长每满一年积0.3分;取得现资格以来担任过班主任、中层干部每满一年积0.6分;同时兼任第二职务,第二职务减半积分。取得现资格以来担任副校长(园长)以上干部每满一年积1分。体育教师在职称推荐时每三年折合一年班主任积分。(青岛市外的教师呈交的各种证明材料需要提前准备,加盖学校和上级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盖章,外校工作经历需到原单位开证明,证明要使用统一格式,真实有效)。

(五)岗位工作量:取得现资格以来从事一线教学、教研等工作的由学校视其岗位工作量每满一年积0.2—0.4分。(不重复计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工作量、兼课等情况进行确定)(请假超过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扣除不上班时间)(2019年开始的工作量根据当年度最高工作量进行折合.)

(六)支教:鼓励本区城区学校教师到区内农村学校支教(任教),支教(任教)每满一年加0.5分。援贵、援疆参照执行,不满一年不得分。

(七)年度考核:按近三年年度(学年度)考核的平均分计分,优秀10分,合格8.5分,基本合格6分。

(八)荣誉:取得现资格以来获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综合荣誉及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单项荣誉按最高荣誉称号计分。

荣誉

称号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劳动模范

8

6

4

3

综合荣誉

6

4

3

2

单项荣誉

4

3

2

1

(九)且效果良好,国家级计4分,省级计3分,市(地)级计2分,区级计1分。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

4

3

2

省级

3

2

1

市级

2

1

0.5

区级

1

0.5

0.25

(十)论文:取得现资格以来,在重要刊物(指有国家统一刊号的正式期刊,比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期刊,大学学报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国家级计1.5分,省级计1分,市(地)级计0.5分,区级计分0.2分。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发表论文内容应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不少于1500字,申报人应是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其他没有出版号、刊号的,以及有刊号、出版号的论文集、增刊、特刊、习题集、目标检测、教辅用书等均不予受理)。

(十一)教育科研成果: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成果,以专家鉴定报告或科研部门结题证书为准,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其中子课题减半计分。

级别

课题主持人

研究者

国家

2

1

省级

1

0.5

市级

0.5

0.25

(十二)按照有关规定,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1)民主测评权重:原则上占量化推荐总分的10%。(2)民主测评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为被测评人数的30%(四舍五入)以内。(3)民主测评计分参考:若以满分10分为例,则优秀等次为8-10分,合格等次为6-7.9分,基本合格等次为6分以下,不合格等次为0分。(4)民主测评要拉开分值。

二、教育教学工作40分(由评审小组实名投票得出(35分)或学校量化考核(5分),合计35分)

量化考核5分:(按照最高5分进行折合)近三年一直担任毕业班工作得4分,教过毕业班的得3分,没教过毕业班的得2分。近五年在本校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计1分,所教班级获区及以上优秀班集体每年加0.5分。说明:参评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分别计算,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因教体局领导干部调整调动的)享受班主任积分待遇。

根据教师教学成绩及说课情况35分进行民主评议。

(一)能胜任低年级到高年级循环教学,熟练掌握各年级的教材教法、教学内容传授正确,重点突出,难点、疑点分析透彻。“双基”教学扎实,有较好的教学方法和基本功,有较强的教学质量分析能力,能开设地校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及自主活动课。共计10分:优9-10分,良7-8分,合格5-6分,差4分以下。

(二)所教班级学习成绩与上一学期相比有明显进步,与其他班级相比优秀率、合格率、及格率有明显提高,差生转化率高。学生对本学科学习兴趣浓、积极性高,反映良好。所教班级良好发展,学生的思想素质有明显提高。共计10分:优9-10分,良7-8分,合格5-6分,差4分以下。

(三)取得现资格以来的出勤、师德、工作量、教学常规、教学研究、推行素质教育、课内外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或课外小组辅导、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等工作的情况。共计10分:优9-10分,良7-8分,合格5-6分,差4分以下。

(四)课堂教学展示课的章节内容必须是按正常教学计划进行的授课章节,随堂进行。课堂教学展示课中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教育观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等方面情况。共计10分:优9-10分,良7-8分,合格5-6分,差4分以下。

教育教学工作量化是评价教师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执行程序、纪律,切实反映出教师的实际工作成绩。兼做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学管理人员由评审小组视其工作成绩,参照以上要求评分。

三、减分因素

经查实教师有以下行为的,可由学校视情节轻重在总分中减去1-10分,其中提供虚假材料和年度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二)进行有偿家教;(三)上课经常迟到早退或旷课;(四)举止不雅,衣冠不整,语言不文明,穿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上课堂;(五)教学不备课,课堂教学敷衍,课后不批改学生作业;(六)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弄虚作假或鼓励、指导学生在考试中作弊;(七)其他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的行为。

说明:

(一)南城区学校为长江路办事处、薛家岛办事处驻地内所有学校;

(二)北城区学校是指其他学校。

(三)综合荣誉为:由政府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劳模”“优秀班主任”“十佳”“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单项荣誉为:由各部门表彰的“德育先进”“青年专业人才”“优秀党员” “中小学管理先进个人”“教科研先进个人”“十佳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科技优秀组织工作者”“最美教师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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