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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初级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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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是学校进行教学、教研工作的重要阵地之一,是学校仪器、设备比较集中的场所,为了对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作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减轻人员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应急方案。

一、可能引发实验室事故的原因:

学生做实验时不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要求,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划伤、压伤、烫伤、烧伤、触电事故甚至引发火灾。

二、预警机制:

1.实验员和任课教师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指出违例操作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

2.实验人员准备各类实验器材时,保证器材的安全性能符合操作要求。

3.实验室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三、应急原则:

按照“先人后物,先重点后一般”及“先救治,后处理; 先制止,后教育; 先处理,后报告”的原则进行。

四、应急预案

1.责任人

实验员为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财产安全、防火、防盗)和课外实验的学生活动安全主要责任人;实验课期间由于教师、学生操作不规范等引起的突发事件,任课教师为责任人,实验员有义务协助处理。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电源突然断后,必须报后勤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接通电源不准私自推闸。

(2)发生易燃、易爆药品的燃烧、爆炸时,应马上采取紧急扑救措施,重大险情立即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3)发现实验室有财产失窃等异常情况,立即报主管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4)教学活动一旦发现学生有划伤、压伤、烫伤、烧伤等,立即送校医务室处理,如情况较严重,应立即送医院处置并上报值周校长;发生学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如发生触电休克,应设法施以人口呼吸并报“120”急救。同时上报学校领导,并通知其家长,做好抚慰工作。

(5)学生实验不慎发生火灾,一般不必惊慌,可立即用各种消防设施及时扑灭;若火势较大,则按“消防应急预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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