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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验初级中学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地震应急预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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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区地震局和局有关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校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破坏性地震应急的日常工作,其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

三、地震应急工作包括震后应急和临震应急,以震后应急为主。本预案为破坏性地震突然发生后,学校应急指挥抢险救灾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四、地震应急工作实行学校领导、统一管理和部门负责的原则。

五、本校及周边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使本校遭受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由学校宣布实施本预案。

第二章  应急反应程序

六、发生震级大于4.7级的地震,或遭受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各处室应立即将发震时间、发震地点和震级报告学校办公室。

七、学校办公室接到发生破坏性地震的报告后,立刻召集校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本预案中各工作组组长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如遇强烈地震,通讯中断,地震本身就是命令,上述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学校办公室报到。

会议由校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由校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领导组成。

(二)听取有关部门汇报震情和灾情。

(三)实施本预案,部署救灾工作,落实指挥部各工作组任务。

八、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震情和灾情,视情况请求支援。

九、各部门接到学校发出启动预案的通知后,应按各自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救灾工作。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抓紧宝贵时间抢救被压埋人员。

十、宣布学校进入震后应急期,震后应急期一般为10天,必要时可延长或缩短;发表告全体师生书,号召全体师生自救互救,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章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十一、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成立校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工作组。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其他各工作组分别设在组长单位。

十二、校抗震救灾指挥部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如下:

总指挥:刘春明  王玉红

副总指挥:万福光  管颜刚  李立岩  李伟

(一)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万福光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综合处理抗震救灾有关事宜;掌握震情和灾情,随时向上级汇报,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筹集、调拨救灾经费和救灾物资;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二)震情监视和震害评估组

组长:管颜刚

主要职责:协助做好余震监测、震情分析预报;编写震情通报;进行震害调查;负责地震伤亡和财产损失统计工作,评估灾情。

(三)抢险救灾组

组长:李伟

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全校师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包括抢救被压埋人员、扑灭火灾、排除各种险情、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抢修供电、供水、供气等管线和设备,迅速恢复供电、供水、供气。

(四)医疗卫生组

组长:王文倩

主要职责:组建临时包扎所,抢救、转运、医治伤病员;检查、监测水源和食品,防止和控制疫情;调拨药品和医疗器械。

(五)治安保卫组

组长:王刚

主要职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打击哄抢物资、盗窃财物等不法行为,保卫重要目标。

(六)物资供应组

组长:李立岩

主要职责:根据各部门提出的物资计划,负责采购、调拨急需的救灾物资;接收校内外援助,统筹安排。

(七)生活安置组

组长:陈国华 薛崇振

主要职责:设置避难场所,安置受灾群众,解决食物、饮水、穿、住等问题,发放救灾款物;运送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协助灾情调查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八)宣传报道组

组长:迟海玲

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宣传防震抗震救灾知识,安定民心;录制灾情和救灾资料。

第四章  临震应急反应

十三、临震应急是指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的应急工作。当区政府发布我区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我校即进入临震应急期。临震应急措施如下:

(一)由学校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并规定临震应急期的期限、区域、注意事项等。

(二)成立“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三)根据建筑物抗震能力,发布避震通知,组织师生避震疏散。

(四)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五)通知各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六)各部门立即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做好应急工作。

(七)保卫处迅速调集人员做好应急准备,维护校园治安,密切注意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八)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九)及时发布震情通报和教体局的重要部署、指示,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安定人心,保持学校安定。

第五章  附则

十四、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由组长牵头,根据本预案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十五、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此预案并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十六、学校办公室应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向有关责任单位提出储备救灾物资和抢险设备的要求,并督促落实。

十七、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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