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39号)和《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1〕166号)要求,辛安初级中学的招生工作坚持规范、有序、公正、公开、廉洁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现将2021年学校新生入学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学校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渭河路136号
二、学校概况:
青岛西海岸新区辛安初级中学始建于1986年。学校占地64.47亩,建筑面积16160平方米,运动场面积16154平方米。学校现有35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684人。教职工136人,其中高级教师25人,一级教师62人。
学校秉承“为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的办学理念,努力创造适合每个学生发展的育人环境。确立了“明德勤奋,励志笃行”之校训,“乐学善思,勤勉求真”之学风,“敬业爱生,博学创新”之教风。坚持质量立校、名师强校、特色兴校,彰显剪纸、田径等学校特色,打造“轻负担、高质量,低耗时,高效率”的高效课堂,让每个学生找到属于自己的健康发展的空间。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传统文化进校园项目试点学校”“全国素质教育先进示范校”“山东省校本教研先进单位”“青岛市规范化学校”、“青岛市现代化学校”“青岛市环境友好学校”“青岛市足球特色学校”“青岛市田径传统项目学校”“青岛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青岛市交通安全示范学校”“青岛市文明校园”“青岛市雷锋学校”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开发区最美丽校园”等荣誉称号。
富有实践与创新精神的辛安初中全体师生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打造一所“学生喜欢、教师幸福、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现代化学校!
三、招生范围:
辛安办事处辖区内的昆仑山路以东、黄河路以南的区域。
四、学位类型:
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本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
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不一致,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
五、报名方式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6号)要求,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统一实行招生报名“一网通办”。家长可选择手机端或电脑端报名的方式完成入学信息登记。
(一)手机端报名
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提前下载“爱山东青e办”APP或“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身份认证,在手机端进行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志愿填报。
(二)电脑端报名
家长在“爱山东青e办”APP完成注册及身份认证后,也可选择在电脑端打开招生平台网址扫码登录,进行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志愿填报。
电脑端报名网址:
初中:https://qdhd.eduzs.net:9203/qdhdczzs/
(三)一网通办的具体操作见网上报名指南,家长可关注“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或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www.huangdao.gov.cn)”查询,路径如下: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首页-部门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目录-公示公告。
学校将相关招生通知、报名指南、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等材料在校门口张贴公布。
(四)为确保安全,该系统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9: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截止后,平台封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六、网上报名的准备材料及审核方式
(一)本区户籍的儿童
家长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的户口簿和儿童父母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进行审核确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户口簿,以及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二)非本区户籍的儿童
家长需准备儿童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本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工商营业执照(在本区办理的登记时间一年以上);父母一方在本区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在本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或在本区办理的登记时间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儿童父母一方非西海岸新区户籍但户籍属于青岛市内的,不再需要提供“山东省居住证”。
(三)入学材料审核
通过大数据比对结合现场审核等方式,优化报名信息审核流程,降低信息核实、材料验证成本,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努力实现网上报名“一网通办”。
家长需真实、准确地提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只能在补录阶段重新报名。
七、录取方式及录取原则
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学位类型1、2、4以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办证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办证日期一致时,本区户籍以落户我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非本区户籍以来我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准);学位类型3以落户我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学位类型5以来我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准),当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一致时,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登记日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在补录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家长报名时间依次录取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
如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在补录阶段后仍未被录取,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学就读。
八、报名入学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 文华中学和博文中学面向学位紧张的区域(新区四中、新区六中、弘文学校和文汇中学的招生片区)招生报名:7月6日。
第二阶段 本区户籍学生(即学位类型1、2、3)和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自购房学生(即学位类型4)以及报名本区民办中小学的学生(符合公办学校的五种学位类型的学生都可报名本阶段的民办学校)报名:7月9日-7月13日。
第三阶段 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租赁房学生(即学位类型5)和计划继续报名本区民办学校的学生(未被录取的符合公办学校的五种学位类型的学生都可报名本阶段的民办学校)报名:7月25日-7月27日。
补录阶段 在以上报名阶段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8月3日。(详见附件)
九、招生咨询电话
0532-86813955
十、其他说明
(一)审核材料时,请家长佩戴好口罩,在校门口出示健康码,登记后领取顺序号,然后根据学校叫号进入学校审核。
(二)请家长提供真实材料,如有虚假材料影响孩子入学,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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