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 “三重一大”制度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决策能力,依据上级文件要求以及学校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根据我校工作实际,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的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方案;
2.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3.学校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
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5.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
6.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7.学生工作中重大事项和相关政策;
8.学校党政、教学、科研、教辅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9.全校性规章的制定、修订和废除;
9.校级及以上级别先进个人、集体的评选;
10.教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休养、职称、聘任合同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1.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2.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3.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认为应当由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校级后备干部的推荐;
2.中层干部及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的任免;
3.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及成员的任免。
(三)重大项目安排
1.成批或政府采购目录内物品的采购;
2.对外合作项目等;
3.年度资金预算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
1.预算超过10万元的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2.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及程序
(一)集体决策形式
1.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通过校长办公会行使决策权。“三重一大”事项,由校长办公会最终决策。
2.一事一议。在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应坚持一事一议,校长办公会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
(二)集体决策程序
1.决策事项中,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事项,先由教代会审议,提出决策意见;
2. 决策事项中,凡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先由家委会、学代会审议,提出决策意见;
3. 决策事项中,凡涉及教师、学生、家长等切身利益的事项,先由学校董事会审议,提出决策意见;
4.校长办公会最终决策。凡涉及重要政策和重要项目的议题,应当事先充分论证,必要时须就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征询有关方面专家意见。
5.校长办公会按照其民主决策程序进行决策。
三、“三重一大”的落实执行
1.领导带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做到“一岗双责”,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
2.明确责任。“三重一大”事项经校长办公会决策后,由学校干部(或相关责任主体负责人)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校长明确一名领导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3.监督问责。学校党支部要做好监督,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及不执行或不正确办公会对“三重一大”做出的决策要求,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的事项负责人追究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处理,重大问题应报告教体局党委处理。
4.公示公开。校长办公会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决定,除事项外,都应按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采用适当的形式向全校公示公开。
5.立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全过程,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附件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