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体局的要求学校实行集中核算。按集中核算对账务处理的程序要求,需严格规范采购报销制度。我区政府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网上竞价、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自行组织采购等相结合的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货物类、服务类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160万元(含);工程类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含),其中:服务类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30万元(含),按招标投标法组织。
二、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20万元(含)-160万元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一般应发布采购公告。
工程类200万元以下的项目,服务类中3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项目,根据青岛市黄岛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的通知》(青黄编发〔2015〕118 号)职责分工,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三、网上竞价
适用于集中采购目录全年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下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 20万元以下的打印机(激光、针式、喷墨)、空调、电视机、热水器、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碎纸机、扫描仪(高拍仪)、传真机、一体机、复印机、投影仪、服务器、路由器、硬件防火墙、交换机、办公耗材(纸张、硒鼓、墨盒、移动硬盘)、录音笔项目。
以上项目网上竞价二次不成功的,采购人自行采购。
四、定点采购。适用于集中采购目录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160万元以下的图书、乘用车(在青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在青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车辆保险、加油、维修项目。
五、自行采购。适用于集中采购目录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20万以下的办公家具、车辆租赁、印刷、法律服务、物业服务等项目。
采购程序:
各部门所需物品首先到后勤服务中心领取,在库存不足的情况下,方可提出采购申请,先由各部门填写物品采购审批单,报部门负责人、执行(分管)校长签字,最后报校长签字,每月20日前上交给后勤服务中心汇总到教育和体育局装备办、计财科、区财政资金业务科、区财政采购监管科、区财政局,由以上部门审批。
如审批为自行采购、定点采购:
一、采购过程
㈠一定要严把质量关,谁采购谁对质量负责,采购时不低于3人。
㈡货比三家降低采购成本,杜绝人情采购。
㈢均采用账户支付。
㈣索要正规发票。
二、采购结束即使办理物品入库手续
㈠物品到校后,先到后勤服务中心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单或日常用品增加凭单,凭单一式四联,采购人员和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分别签字后,存根联留后勤服务中心。
㈡物品移交仓库管理员或分管理员,清点物品数量,在增加凭单上标清实收数量,然后签字。留凭单一联,据以登记明细账后,使用部门方可领用。使用人对所使用物品保证使用安全,负责日常管理。
三、注意事项:
㈠发票填写是否完整。
㈡财务章是否加盖清晰。
㈢有无涂改现象。
㈣物品名称不能笼统填写,若一次购买物品需附明细单,明细单上是否加盖了与发票相一致的财务章。
㈤报销要及时,期限为一周。
㈥不明事项会计负责解释。
㈦分管校长审核签字。
㈧校长审核签字。
2021年2月22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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