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的教师岗位竞聘制度,加强和优化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新的发展,根据区教体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聘条件(按当年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二、竞聘原则(按当年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三、竞聘程序(按当年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四、量化积分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岗位竞聘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具体量化积分办法,积分办法按程序由教体局审批,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1.工作年限得分
实际工作年限每满1年计1分。
2.任职年限得分
取得相应任职资格每满1年计1.5分。
竞聘低职时,任高职年限可与任低职年限合并计算;
相近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3.学历得分
取学历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初中以及以下、高中、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依次计1、1.5、2、3、4、5分。
4.年度考核得分
根据近3学年度考核结果累计计分,其中优秀等次每年计3分,合格等次每年计2分。
5.荣誉得分
取得现相应任职资格以来,获得劳动模范、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建功人物、教书育人楷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最美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班主任、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荣誉称号的,国家级计4分,省级计3分,地(市)级计2分,县(区)级计1分。按最高荣誉称号计分,不重复计分。
根据青西新教体发〔2025〕8 号《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参照同级别优秀教师标准计分,名班主任参照同级别名师标准计分,自该文件公布之日2025年3月31日起计算。
6.职务积分
取得现相应任职资格以来,班主任、教研(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教育教学管理岗位等职务积分:
任班主任每年积0.7分,任区直学校、镇(处、区)中心学校的教研(年级)组长或镇(处、区)中心教研(年级)组组长每年积0.4分,备课组长每年积0.35分,任区直学校的中层干部(含教育管理岗)和镇(处、区)完全小学及以上的负责人每年积0.75分,副校级干部每年积0.8分;任职镇(处、区)教育办主任、区直学校和镇(处、区)中心学校的正校级干部每年积0.85分。
以上各层次职务积分只取最高分,任职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减半计分,不满一学期的不计分。
各层次职务积分人员学年度(年度)考核结果须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才可参与积分。取得现相应任职资格期间职务有变动而未满规定任职积分年限的,按低层次职务积分。各层次职务积分,每学年度只取最高分累加,不重复积分。
五、民主测评得分:
竞聘委员会对参与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时根据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学、廉等表现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德、廉可以实行“一票否决制”。
1.民主测评时,评委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赋分。优秀档次为8-10分,合格档次为6-7.9分,基本合格档次为5.9分以下,不合格档次为0分。其中优秀档次的比例原则上为被测评人数的30%(四舍五入)以内。该分数只用于为参评人员的民主评议结果排序用。
2.推荐委员会计算得分:根据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优秀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为被测评人数的30%(四舍五入)以内。
3.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申报人,最后一名得8分,每提高一个名次加0.2分,最高为10分;合格等次第一名得7.9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0.2分,最低为6分;基本合格为5.9分以下;不合格为0分。
推荐委员会民主测评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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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评议分数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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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8-10分) |
合格(6-7.9分) |
基本合格(5.9分以下) |
不合格(0分) | ||
按照量化积分实际得分+民主测评得分=总分,确定拟聘人选。
如总分相同,按以下顺序优先聘任:⑴聘期内退休人员优先;⑵任职年限长者优先;⑶工作年限长者优先;⑷学历高者优先;⑸年度考核项得分高者优先;⑹荣誉项得分高者优先;(7)任班主任和中层干部(含教育管理岗)及以上干部合计年限长者优先,每学年度只取一项计算年限,不重复累加;(8)竞聘委员会投票确定。
六、相关要求(按当年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隐珠初级中学岗位竞聘委员会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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