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收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青岛市黄岛区区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体育局等管理部门的文件执行。学校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收费标准,主动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学校学杂费收费标准一直沿用青岛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文件中“普通高中学杂费:省、市级规范化(重点)学校每生每学期800元(其中,学费90元,杂费710元)”之规定执行,2015年以来收费标准没有调整;住宿费按照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宿舍收费管理的通知》(青价费〔2017〕34号)中规定的普通宿舍收费标准每学期100元,公寓宿舍无阳台收费标准每学期280元执行,标准与2015年之前一致,也没有调整。
学校收费工作经历了现钞收取、银行收取等阶段,至今已顺应时代变化,以电子支付为主流,在财政部门倡导和支持下,建立了区级电子化非税收入平台,通过收费平台直达国库,方便了学生家长,提高了工作效率。尤其是疫情期间,减少了聚集。
学校收费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上级的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免除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的学费,符合国家教育规划,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三高级中学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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