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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第一高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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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健全学校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充分利用有限的财力、物力,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现金管理条例,严守财经纪律,财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清正廉洁、秉公办事。

二、收有凭,付有据,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每月的第一周内完善好上个月账务工作,并制作相关报表。

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和规定,凡属学校收入,一律开具有效规定收据,决不能以打白条替代收据,对外无学校财务公章的条据不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不得私自代收。

四、负责记好现金账、银行日记账,按照市教体局财管中心的要求,及时报账,保管好学校总分类账及明细分类账及财务报表,账簿不得丢失或缺漏,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收费收据在会计处登记领用,使用完毕,将存根进行查验、审核后,由总务主任、会计在封面汇总表上签字后,由会计保管。

六、严格现金、票据管理制度,日存现金不超过1000元,月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教师预借购物款、出差临时借支除外)。

七、对于应收款,应及时收回冲销事业支出,不得长期挂账。

八、开学收费后,及时统计收费金额,政教总三处紧密配合,完善收费复查程序。平时零星收入,按月及时入账,学校收款必须全额及时存入专户。

九、学校所有开支,必须建立申报制度,填写《购物申请表》或《经费开支申请表》,由申请部门有关人员分别向分管校长、总务主任、校长申报。大额开支由总务主任、分管校长审核,学校党委会审定批准实施。每年的年初预算,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发票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然后由总务主任签字,校长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付款。对未经审核及审批手续不全和不规范发票,财会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十、加强出差管理,减少经费开支。

1.因公出差要从严控制,出差须经年级组长和分管校长同意,然后报校长批准。参加会议须凭文件或通知,学术交流研讨会须是主管单位组织的,出差人员须在返校后一周内完成报销手续。

2.补助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突破。会议安排集体就餐的不再享受出差补助。

3.严格控制出差住宿标准,会议类按统一安排,非会议类不超过80元/人。特别地区按有关规定执行。

4.出差期间不报伙食费。特别应酬需招待必须事先向校长申报。

十一、各职能人员分别保管好各自的银行印鉴章,会计保管财务印章及个人印章,出纳保管个人印章。

十二、为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和民主监督,每年向教代会或职工大会公布收费收支及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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