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中学(含民办):
现将2020年普通中学市区级优秀学生、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市区级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市区级优秀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各类劳动实践和志愿活动。普通高中参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
3.有青岛市正式学籍的初二、初三年级,高二、高三年级应届在校学生,并分别获得区、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各类劳动实践和志愿活动,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普通高中参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
3.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开展班团队活动,具有突出领导组织事迹。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各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初中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校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1学年,普通高中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校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1.5个学年,任职期间表现突出。
5.有青岛市正式学籍的初二、初三年级学生,高二、高三年级应届在校学生,并分别获得区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市区级“先进班集体”
1.有良好的班风。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在初(高)中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中,思想道德素质均达到良好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十个一”项目行动计划和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班级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具有民主、团结和向上的班集体氛围。
2.班委会在班级建设中起到了核心作用。班委会有例会和分工制度,实行民主选举干部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每学期至少有质量较高的主题班会3次,并有活动记录。
3.班级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成绩稳步提高,考试无作弊现象。
4.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班级环境卫生整洁,班级全体学生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5.并分别获得区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二、名额分配
(一)市区级优秀学生、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初中、普通高中分别按在校生总数及高二、高三年级在校生总数比例确定。市区级先进班集体的名额按学校现有实际班级总数按一定比例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2)。
(二)各学校要按照名额均衡分配到学校各班级,保证评选的广泛性和公正性。
三、评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组织发动。获得推荐资格的学校须成立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并制定实施方案,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不少于20%的比例。
(二)班级初评。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公开评选,当场唱票或通过网络渠道投票并在班级或班级群内公布结果,确定1名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
(三)学校审核。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至2021年底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统计结果及时公布。结合疫情防控需要,会议可在线上举行,疫情结束后,评选推荐委员会全体成员补充签字确认评选结果,并存档备查。
(四)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或校园网络)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或班级群)内公示其基础信息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按照分配限额等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公示有异议者经查清事实后,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撤销推荐后空余限额按照投票排名顺延递补。
(五)汇总报送。被评选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分别填写“申报表”(市级见附件3、4、5,区级见附件12、13、14),学校审核同意后,准确填写“花名册”(初中市级见附件6、7、8,高中市级见附件9、10、11;初中区级见附件15、16、17,高中区级见附件18、19、20)。
本次评选只报送评选材料电子版,市级需报送材料和要求如下:
1.个人和班集体“申报表”word电子版。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按照初中优秀学生、初中优秀学生干部、初中优秀班集体、高中优秀学生、高中优秀学生干部和高中优秀班集体分别建立并命名文件夹,文件夹中“申报表”排列对应同一类别“花名册”上报顺序排序,单个审批表按照“序号+学校规范全称+姓名”命名。
2.花名册word和pdf电子版。根据分配名额分别报送初中优秀学生、初中优秀学生干部、初中优秀班集体、高中优秀学生、高中优秀学生干部和高中优秀班集体等各类别花名册word电子版(花名册中学校名称必须与学校公章一致,其他要求见各自填写说明)。同时,将本单位需上报所有类别花名册按顺序打印并逐页加盖公章后,扫描生成一个花名册pdf文件上报。
3.各单位公示pdf电子版。各学校需上报加盖公章的本单位公示材料电子版,上报时以“公示”为文件名。
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放置在同一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为“**单位2020年普通中学市级评优材料”,于2020年5月9日(星期六)前发普教科信箱(jnjtjyk@126.com)。
区级评优材料按市级评优相同项目类别报送,为减小材料报送交叉,区级评优材料延后一周于5月15日(星期五)当天发送(jnjtjyk@126.com),切勿与市级材料一同发送。
(六)表彰通报。市区教育局将对推荐的人选和班集体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得荣誉的学生、班集体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班子,负责本学校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并确保渠道畅通,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
(二)严格工作程序。所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展开,并留存相关档案资料备查。特别是要将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公开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的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的公平与公正。
(三)严明纪律要求。严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
(四)严肃责任惩处。各学校要对上报的名单逐一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经区市教育局审查不符合评选标准而被取消资格的学生,其名额不再递补。对把关监管不到位的学校,将在以后的评选中减少名额分配数量。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将按照相关纪律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未尽事宜,请与区普教科联系。
联系人:陈希君,联系电话:88182559。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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